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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0
捉蝴蝶(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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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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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鼎兴 郭佩娥
周谷雨 江丽裳 明珠
周小寒 方启明 冬冬
周清明 林晓兰 乐乐
从江西乘火车到皖南,一夜,旧式的火车在一个又一个山洞中行驶。原来这一路有这么多的山洞,周清明从来都不知道。他从来不是对周围敏感的人。总是在路上沉沉的睡去,醒来的时候四周洋溢着方便面的香味,他的生活永远最贴近距离感官最近的地方,有汗肉腾腾的在挥发。
晓兰在他耳边和他说些什么,“什么?什么?”他听不见,火车隆隆在山壁中行驶,所有的声音都滞留在一个小小的空间内,隆隆的火车声,妻低低的耳语,在七月的盛夏,他在炎热和喧闹中,握着妻子的手,听得见妻子的声音,却听不见她说什么,思想和言语之间有着小小的空白,那空白里,是从少年起,自己跌跌撞撞的一生,抬起头,周清明对自己的妻子,温柔的一笑。
第一次见到火车也是这样一个炎炎夏日。周鼎兴带着他,冲上站台的时候火车已经开始缓缓启动,周鼎兴便抱着他,拉着临近的一个窗子,吊在上面,上不去也下不来,靠窗的人被吓得叫了起来,最后靠车里人的帮忙才翻了进去。列车长气急,训斥周鼎兴:“要乘车,不早点来,这么晚才来,还爬车!你爬车也就算了,你还带着个孩子,出了问题大人小孩一起没命。”周鼎兴平日说话就结巴,一急更是什么话都说不出,只是反反复复道:“我……我……”。
后来他便很少和周鼎兴说话,周鼎兴年纪越大,口齿越不灵便,听力也逐渐丧失,走路蹒跚,平日里沉默的坐在屋子的一角,张口发出声音却无人应答,像一个影子般,被人遗忘的存在着。
但年轻的时候周鼎兴并非如此。那个时候周鼎兴刚从军队退伍不久,经常和佩娥吵架,举起板凳就往地上砸,解下一寸宽的军用皮带抽打他们,佩娥便把三个小孩子全部赶出家门:“你们走,走!都给我滚,这个家没法过了,我也不过了,我一个都不要,你们一个都不要留,你们要去哪是你们周家人的事情,我就算白给你们周家生了小孩了。”
四岁的周清明到隔壁阿婶家要一碗粥喝。“你们家又吵架了?”“我家可没有多余的饭给你吃,你们家天天打架,我总不能天天养着你吧。”“你爸又没有给我粮票。”“白吃白喝,吓。”
阿婶黑着脸给他盛一碗红薯粥,他站着,捧着暖暖的红薯粥,装做没有听见阿婶说的话,一口气喝完,又扮个笑脸,也不说谢,只道:“我吃好了,走了。”便一口气从阿婶家跑出。
仍然不敢回家,随着一班大孩子在田里捉青蛙。夜深了,大孩子们都回家了,只留下四岁的周清明无处可去。“小明,小明。”黑夜里有人喊他,是大哥周谷雨在喊他,“小明小明,这里来睡。”周谷雨抱着他爬上了猪栏顶,把猪栏顶上的稻草分成两垛,“你睡吧,我再去找找小寒,看看她回家没有。”
周清明仍然记得那样的晚上,周谷雨对他说:“他们死了我都不去看他们,让他们自己给自己抬棺材,自己给自己烧纸好了。”
或许周谷雨已经不记得自己说过那样的话。接到周谷雨电话的时候,他发觉他大哥的声音在发抖,“小明啊。老头子不行了,你还是赶快请假回家吧。”周谷雨的声音抖的那么厉害,他微微的一怔,那边大哥叹了一口气:“人都凉了,已经送火葬馆了,你不要耽误了,马上回来吧。”
下了车,迎下来的是大哥周谷雨。比上次见到他,头发又少了很多,他越来越像周鼎兴。周谷雨殷殷的接过晓兰手上的包,顿了顿,又对他说:“回家再说。”
回到家也没有说什么,灵堂设在周鼎兴的房间里,来了很多亲戚,很多周清明都不认识。丽裳递给他三根香:“去拜一拜你爸。”一屋子的人,坐着,开着电视,热热闹闹,佩娥的声音最响,丽裳只是苦笑了一下:“你妈妈连灵堂都不肯设,后来我们自作主张,设在房间里。你妈妈就负责演讲,每到一个客人,你妈就把那一套故事讲一遍。”
署着他和晓兰名字的花圈已经摆在灵堂里,花圈用的是一些花花绿绿的废旧塑料纸扎成。充满了廉价和造作。摆在灵堂正中的照片是很多年前拍的,那个时候的周鼎兴刚刚退休,周清明只觉得眼前得这个人非常陌生,而想起的只是自己,很多年前,也是这样一个六七月份的天气,外面河水正在疯狂上涨,马上就要逼近。所有的人都忙着把屋子里的家什搬走,只有周鼎兴仍然无动于衷,将小寒抱在怀中,用小勺子喂小寒吃一个煨熟的鸡蛋,他静静的站在远处,看着十多岁的谷雨吃力的搬着一个大柜子,慌乱和安静中,他忽然觉得这个家、这些人和他并没有什么关系。此刻,又听得有人对佩娥说:“俗话说,人生六十古来稀,老周都活了八十岁,也算有福之人,你也不要伤心,自己的身体重要。”在七月的炎热和喧嚣中,周清明只觉得眼前这是何其疯狂的一个世界。
郭佩娥说的那一套故事,从昨天到今天,丽裳最起码已经听了十多遍。这十多遍也并非完全一样,每一遍都有改进,郭佩娥越说越生动,细节越说越活灵活现。
“前天晚上,小寒还来看他,还给他做了一条新裤子,他还不高兴,说我快不行了,裤子没机会穿了,多浪费啊。”
“他自己出去逛街,还买回来两斤桃子。一个人洗一个人吃,就那么一会儿,吃掉了三个。你看看。”
说了几遍之后,细节就更加生动了:“我跟他说,老周啊,桃子这个东西吃了不消化的,你吃一个就够了,还吃三个,都马上要睡觉了,你说,是不是不好啊?”
又说:“昨天早上,我六点多就起来了。他还没有起来,他天天睡懒觉的。我也没叫他。收拾好就送乐乐上幼儿园。然后我就去菜市场想买几个玉米,结果菜市场今天的玉米都老,没有嫩的,我就没买,回来了。一看,吓,这个老周还没有起来,我就去叫他,起来了起来了,结果叫不答应,我又推他,推不动,我就打电话叫小寒,跟她说你爸爸不会动了。”
而后的版本又新添了细节:“说起来也是怪。乐乐也从来不去他房里看,昨天早上竟去看了两次,跟我讲,老爷爷还没有起来,老爷爷怎么还不起来。我还跟他讲,不要吵着老爷爷睡觉了。”
“小寒过来一看,就立刻打210了,现在的那个210啊,一点都不负责任,又没有人接,打了几次才打通,那个担架抬来了,人都抬出来了,医生一看,说瞳孔都扩散了,没救了。我说不管怎么样也要救一救啊,医生不肯,说人都死了,怎么救?我就打电话给火葬场,现在的火葬场服务就是方便,一点都不需要人操心,他们开了一部车来,把人往车上一抬,然后让我们自己选个日子,去火葬场把人一烧,骨灰盒都帮你准备好。”
每说到这里,小寒就要补充:“我爸爸就穿了一件破破烂烂的汗衫,一条短裤头,就这样抬出家了。我跟她说给爸爸换得像样一点再出门吧,她不肯,说人都死了,天这么热,尸体烂了臭了怎么办,赶快抬走赶快抬走。”
丽裳低声对客人说:“也算福气的,大概是脑淤血那一类的病,昨天早上我过来的时候,小寒跟我说,人还是侧着睡的,拿一条毯子盖着肚,没有什么挣扎的痕迹。他的那个床铺还是我收拾的,出了一身的汗,枕头和下面的垫絮都湿透了,人临死前出的这个汗,叫做排命汗,这个汗一出,人就是不行了啊。”
周清明看着自己的妻,丽裳新剪的硬簇簇的短发,一额的汗,要找一副老花镜来看访客名册。又看自己的女儿,明珠斜斜的靠在椅子上看一本厚厚的旧书,也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什么书,皱着眉,像是总有什么不满。这便是他的家,他的家人。此刻他看着她们,有一种虚弱的满足,呵,这么多年,他有了他的妻他的女儿。“我们都老了。”他忽然很想对谁这么说,但好歹,他的生命里还有这两个人,二十年了,他和丽裳,女儿都二十岁了,看着女儿,细细长长的一双周家人的眼睛,他的女儿生命由他创造,随他而生,忽然间,有一种虚弱的满足。
明珠在看一本旧小说,皱着眉头,似乎看得很认真。只是看了十多分钟一页都没有翻。如果可以她多么希望就此将自己与这喧闹的一屋人隔离开来,这么多的陌生人,她从来都不认识。别人也从来没见过她,只当她也是客人,问她:“你拿给他们多少钱?我拿了两百,也不知道是多了还是少了。”知道她是死者孙女的,没话找话的对她说:“爷爷过世了,很难过吧?嘿嘿,这下少了一个人疼你了,也别太难过了,你爷爷都这个岁数了,迟早的事情。嘿嘿。”
明珠想我是真的不难过,而周鼎兴也从来没有疼过她。如果她感觉难过,也只是因为感觉自己原来到了这样一个年龄,身边的人开始一个一个的离开她。接到电话的时候就她一个人在房间,她打电话到周谷雨的办公室以后便开始整理回老家的衣物,你在这里等我一下,周谷雨把车停下,进了一家百货公司。炎炎的夏日,她站在烈日里,出汗但是感觉寒冷,她以为她可以兴高采烈的迎接她爷爷死亡的消息,但其实不。她以为她憎恨周鼎兴,但其实不。所有憎恨的感情其实都和她无关,她从来没有那么激烈的情感。不,她和周鼎兴从来不曾亲近,不爱是说,无爱也无憎,而那个人对你做过一些什么,其实你根本就不在乎。
周谷雨从百货公司提了一只服装袋出来,是一套雅戈尔的西服。“给你爷爷穿的。”周谷雨对她说,她第一次亲历一个人的后事,只觉得荒谬无比,周鼎兴平日的衣服从来都是破破烂烂的,冬天的时候披一件军大衣戴一顶军棉帽,永远是脏兮兮的,像从来没有洗过。但现在却要给他换上崭新的雅戈尔西服,然后将他送入火化池,似乎在死者的葬礼中得到满足的,只有活着的人自以为是的良心。
如果冬冬在,或许会不一样——至少她可以听见有人真心实意为周鼎兴的死亡痛哭一场。总应该有人为他痛哭一场,在这周遭热烈虚假的气氛中,倘若有人背有痛哭的责任,那么这样的责任,冬冬最大。周鼎兴生前最为疼他,可以坐在小寒家门口等冬冬放学,一等就是好几个小时,直到小寒夫妇带着冬冬从饭局上归来,摸摸冬冬的头,偷偷塞给他一些零花,便心满意足的拄着拐杖离开,走几个小时的夜路回去。
“他从来没有这样对待过你。”丽裳对明珠说,“他心里从来就没有你这个孙女。我记得一次,他把你和冬冬带出去玩,那次你期末考试成绩好,他说要奖励你。回来的时候,我看见冬冬在吃哨子糖,我就想问你要一个吃,结果你说爷爷给冬冬买了,但是没有买给你。”
那个时候,明珠听着丽裳这样告诉她。点点头。她想她的爷爷不爱她,但是不爱意味着什么呢?不过是一盒哨子糖。她还以为自己非常憎恨周鼎兴呢,因为他应该爱她而不爱她,周鼎兴来看她的时候她躲在房间里不肯出来见他——那个时候她多大?不过是一个小学生。哈哈哈。再后来,她读高三,周鼎兴住医院,肺病,她放学途经医院便去看他。“呵,明珠。”他见到她也没有什么表情,彼此间无话可说。明珠为他倒了痰盂又给他打了热水,告别也同样无话可说:
“我走了。”
“哦——”。又似乎觉得这样的告别过于冷淡,他便又添上一句“哦——”。
哦——哦——
但宽容一个人的感觉是如此良好。他不爱我,那又怎样呢?她做孙女的姿态煞是美妙,自己看着也怦然心动。他生病我甚至去给他打热水倒痰盂呢,虽然他舍不得给我吃一颗糖。
“你们单位上到底答应给多少安葬费?两千?什么?两千?赵树根死的时候他们单位给了三千!这个安葬费的事情国家到底有没有明文规定?老周是离休老干部,赵树根是什么?单位效益不好?单位效益好不好不用来跟我说,我不管那个。我只问,那些人有没有良心?有良心就多拿一点钱出来!”
郭佩娥对着来人大骂,吓得周谷雨赶快去拉她,“算了,这又有什么好争的?又不是那几个钱我们兄弟几个拿不出来,这种事,单位拿多少是多少,不过是他们的一个心意,多点少点算不了什么。”
郭佩娥气鼓鼓的坐下:“你老头子一辈子受单位的气,现在老头子死了,我可不要受他们的气——还好是拿得出这笔钱,拿不出来这笔钱,我是不是要跪到他门口求他多给我一口饭吃?”丽裳赶紧去安慰来客:“算了算了,他妈妈的脾气,几十年了,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来人只好说没事没事一边又称忙急着告辞。
几十年——郭佩娥和周鼎兴的婚姻几十年了,郭佩娥的房间里有一张她和三个孩子的照片,那个时候郭佩娥不过三十来岁,而周谷雨十来岁的年龄,穿一件短短的汗衫,周小寒扎着蝴蝶结,扬着脸笑着,最小的周清明不过几岁,一家人都面容佼好,一样细细长长的周家人眼睛。照片上唯独没有周鼎兴。
“奶奶好漂亮”,上大学以后,明珠忽然突发奇想,问郭佩娥要照片看。“没,没有。”郭佩娥表情坦诚,“我哪里有什么照片?”“我明明记得有的,我记得我见过——你奶奶年轻的时候是真漂亮,我都记得那些照片。”丽裳含笑说,郭佩娥继续否认:“没,我没照过什么照片。你记错了。”
即便没有见到郭佩娥年轻时候的照片,明珠也相信她曾经是个美人,六十多岁的人,五官的轮廓仍隐约可见当年的美丽和秀气。
可是美丽又怎么样?——郭佩娥六岁的时候,她妈妈跟一群姑婆姑太打麻雀,不知道怎么就把女儿赔上去当赌注,结果输了,债主上门一看指明要她,不外是为了三姐妹里她长得最漂亮。当童养媳当了好多年,解放后那个人家被打成地主,郭佩娥获得自由身,和退伍军人周鼎兴自由恋爱,周鼎兴皮肤细白,刚退伍,衣服穿得最整齐,两个人跑去登记的时候,才吓了一跳,原来周鼎兴大她十七岁。
她以为她爱过的,可是呢?
生第一个孩子的时候她才十八岁,连法定结婚年龄都不到。登记的时候她和他都谎报了年龄,她带着她要嫁给军人的热情嫁给了周鼎兴,然后发现周鼎兴连洗碗都不会——多可笑,他拿着洗涤液,往每个碗里滴两滴,然后每个碗盛上水,用布抹两下。
三十多岁的周鼎兴仍然是处男,他趴在她身上却不知道该怎么做,两个人哼哈嘿呦的在床上折腾了一气,终于找到进一步之门,他很快的射了精,很快自她体内退出,又很快的翻身睡着。
非常急促无味的性爱,她抬头看见床头还挂着他们的结婚照,簇簇新。
她的爱情,她的美丽,交给了这样一个叫做周鼎兴的男人。年轻的岁月里大概是哭过的吧?郭佩娥不再记得,她只记得她之后生命的强悍。孩子一个一个的生了出来,她看着这些孩子都不知道是怎样生他们出来的,一个个都要吃都要喝,尿布湿了要换,要穿衣服要上学——如果孩子的存在,不是为了证明爱真的存在过,那又是为了什么而生?他们的生命和她有没有关系?这些叫她妈妈的人和她有什么关系?
年轻的岁月有什么值得纪念?真是,她年轻的时候,美不美丽,又有什么可以值得纪念?她并不是诗人或者艺术家,她不会说,这是生命的骗局。虽然,她也曾想象生命光彩丰盛,但到头来千痍百孔。她便很需要,憎恨什么人,比如憎恨周鼎兴。她不再记得年轻时候的自己,她从来不问自己,我是不是受了命运的捉弄?她不再怀念,不再年轻。
到底婚姻是不是一场骗局,方启明也很想知道。娶周小寒的时候,周小寒刚刚二十。为了娶周小寒,差点闹到他唯一的姐姐和他断绝关系。这个小小的城镇,谁不知道谁的事情呢?周小寒那么出名,“哈哈,就是住在某处的周小寒?”“嘿嘿,那个女人你也敢娶?”启明看见这种笑容就紧张,到底周小寒和多少人有过关系呢?
或许我不过是一个注重色相的人,方启明想,所以到头来这场婚姻并没有欺骗我,而我,也不能说不忠于婚姻。认识周小寒是在医院里,两个人都是来看望住院的老妈,周小寒穿一条喇叭裤,头发烫成小卷,毛毛的、碎碎的,而他总是生出为她抚平头发的念头。
不过因为周小寒漂亮。周小寒和他之前几任女友最大的区别就是,她比他们都漂亮并且热情。凑过来,亲热的喊他:“启明,你待会儿出去给你妈买粥,帮我带点瓜子吧。”跑到他家门口喊他:“启明,出来出来,晚上陪我去细红家玩。”卷发靠着他的颈窝,一下一下搔着他,他吻她的时候,她热切的回应他,两个人都不是生手,她将他的手放在她软软的胸上,他向朋友借房间,他们谈情说爱——年轻的时候,有谁不喜欢谈情说爱呢?怎么说到结婚他也不知道,可能因为那个时候,分手和结婚之外没有第三条路可以走,为什么要和小寒分手呢?所以只有结婚了吧,郭佩娥听到这个消息,虚弱的反对了一下,觉得自己女儿年纪太小,尚不宜结婚,可不结婚又能怎样?搞不定几年后没人肯娶她了,虚弱的反对之后也就同意了。而方启明的妈妈听到这个消息,医院都不用住了,干脆闭眼蹬腿从此不要看见这个儿子这个媳妇。他的姐姐宣扬他要是敢娶这个女人,从此和他断绝往来——但还是结婚了,他记不起那个时候何以有勇气冒天下之大不韪娶这个女人,或许,他也曾经以为是爱。
那个时候——我们年轻的时候,总以为是爱,却不知道是爱、还是相信爱的勇气打动了自己。
故事一开始就颇有倾国倾城的味道,或许是因为这样,他一直觉得自己有义务把这场戏一直演下去。
他是标准好男人。周小寒躺在床上,发号施令:“启明,帮我把那件湖绿色薄毛衣拿出来,配什么裤子我再想想,你觉得那条那条深蓝的格子裙怎么样?啊,要不拿那条上次我在上海买的咖啡色阔脚裤。鞋子我要那双拼皮的尖头皮鞋。”
自结婚后,周小寒几乎就没有正职,兼职打麻将跳舞。坐在麻将桌不休不眠整整三天,打电话给他:“我今天中午要吃猪肉韭菜馅的饺子,你给我煎些送过来。”他将煎饺子送到,连周小寒的女伴都招呼他做事,“咦,小寒,你老公来得正好,我家厕所里抽水马桶刚好坏了,叫他去看看怎么回事。”
方启明做好男人做得非常投入,大概是因为他很同情自己,所以愈同情愈投入。他和别的女人搞婚外恋,晚上亦从来不超过六点回到家,还跟别人说:“我要回去洗锅碗,可能今天一天的锅碗都堆着没洗呢。好男人从来不夜不归宿,你应该庆幸你遇上了一个好男人。”
在小寒的手机上看到这样的短信:“对不起,亲爱的,我不是要让你不开心,我是真的爱你,你知道的。”陌生的号码,不知道谁发给小寒的,一看日期,两个礼拜以前的。方启明嘴里一口茶差点喷出来。
居然会有人这样哄一个将近四十岁的女人,并且一个将近四十岁的女人会把这样一条短信留在手机里达两个礼拜之久。小寒不是不可爱的。
小寒会问冬冬:“你最爱谁?妈妈还是爸爸?”冬冬有时回答:“我爱妈妈。”有时回答:“我爱爸爸。”还可能回答:“我爱阿公。”小寒还问冬冬,“你说,谁最爱你?爸爸爱你多一点,还是妈妈爱你多一点?”冬冬会摇头:“不,你们谁都不爱我,你们最爱的人是自己。”有时候也会“爸爸”“妈妈”的随便给一个答案。
小寒要所有的人都爱她。这是不是一种天真呢?爱不爱,到底是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小寒甚至问他:“我和冬冬,你爱谁多一点?”叫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她和所有人一样,永不餍足与自私。但他们已经是成年人,他想,成年人或许应该永远不提爱这个字。
门铃响的时候方启明站起来去开门,在院子里的乐乐跳起来:“我去我去。”边说边抢着去开门,结果脚底下一滑,乐乐一头栽在地上,爬起来,看看自己的爸爸妈妈,摸摸额头,张嘴要哭。小寒撇撇嘴:“小小年纪,就是人精,要是他爸妈今天不在这里,看他敢不敢摔了一跤就哭,看他奶奶不把他揍得扁扁的。”
晓兰走过去,抱住乐乐。乐乐的哭声兀自嘹亮,“你看你看,妈妈在这里,就是不一样。”晓兰抬起头,不知道小寒说的是什么,嫁给周清明好些年了,乐乐一直放在郭佩娥这里,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和周清明一起回来,一直也听不懂这边的方言,直觉小寒说的话和她或者乐乐有关,于是抬起来,对着小寒似是而非的笑了笑。
“不哭不哭,妈妈在。”——安抚小孩应该是这样说吧?她并不太明白,自小这个孩子就不在自己身边长大,跟着郭佩娥一起指名道姓的喊她:“林晓兰”,或者是“喂喂”,听得郭佩娥眉开眼笑。“不痛不痛”,晓兰伸出手想去摸摸乐乐的额头,结果手还没有触到乐乐的额头,乐乐的哭声就陡然提高了八度,她不知道如何是好。这个时候明珠走过来,蹲下来闲闲的对乐乐说:“还哭?没看见你奶奶刚才心情不好,趁早收声,否则不知道待会儿巴掌是怎么招呼到你脸上的。”
果然奏效。乐乐的哭声连尾音都没拖,干净利落的结束了。晓兰觉得这家人就是一个噩梦,连着自己的儿子都像是一场噩梦。“我们来看电视吧。”她抱着乐乐进了屋,“看,动物世界呢。”狼群围猎一只落单的鹿,鹿的大眼睛惶恐不安……狼用尖尖的牙齿撕开了鹿的皮肉……鹿的骨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解说人深情的诉说着狼群的故事,结果声音一换,一个温柔的女声用愉悦的声调说道:“聪明、幸福、健康,给孩子一个快乐的未来。”原来是插播婴儿奶粉广告。
“啊,是晓兰吧。是今天上午刚刚到的吧,从江西坐车过来远不远,是坐火车来的吧,累不累,你有半年没有回来吧,乐乐这半年乖得很,我都知道,哈哈,小孩子聪明,放在他奶奶这里又不需要你们操心,你们以后有福啦。”
晓兰目瞪口呆的看着在他面前滔滔不绝的来客,一脸***干部般虚假的热情,让她不知如何做答,幸好他也并没有等她回答,一转身去找明珠说话了,“明珠,今年什么时候放假的,回家多少时间了,最近有没有写什么东西,嘿嘿,你功课好,你爷爷生前看着你进大学,也算了了心事一桩。嘿嘿,今年放假回来看到爷爷没有?没有?啊?你都没有回来看看爷爷?”再转身又和周谷雨搭上了话:“真是,这个事情,怎么说呢?我前两天过来,还看到老周,老周还跟我说要去杭州看看眼睛,想做次手术。我还跟他说,一把年纪了,不要和自己过不去,手术都动过几次了,也没有什么办法,搞不好跟上次一样,眼珠子挖出来了,脑门也打开了,还是没有办法,到最后还不是一样缝上去?人老了,也就少些折腾得好,他也说我讲得有理,结果——,唉,不过他也是八十多岁的人了,也都正常。说起来今年死的人还真多,我还认识一个人,跟老周同一天火化呢……”
晓兰低声问:“这个人是谁?怎么和你们这样熟?”明珠笑笑,说:“他是于老师。”“哦,原来是于老师。”晓兰煞有架势的点了点头,似乎明白了。明珠又笑笑,想说什么,但最终也没有说什么,剩了一抹笑意挂在脸上,忘了撤去,晓兰觉得她含着笑,不明所以的,看上去非常的怪异。
怎么告诉别人于老师是什么人呢?怎样才能告诉别人他和周家人到底是怎样的关系,难道要和晓兰直截了当的说,“喏,于老师是我小学时候的校长,也是郭佩娥姘头中的一个,她和于老师的时间最长,所以我们大家对于老师都熟得很,我爷爷死了,还是我妈妈打电话叫他过来帮手,他的毛笔字写得顶好,所以待会儿要帮大家写挽联。”
想想看,于老师来给大家写挽联,“沉痛哀悼××周鼎兴”,中间的那两个字可以是“亡夫”,也可以是“慈父”,他还要帮郭佩娥写:“妻 郭佩娥 泣上”。哈哈哈,多么可笑,明珠忍不住想笑。她怎样才能把这一切解释给林晓兰听呢?
这真是一场非常可笑的戏。她的一家人都是一部劣质小说或者电影里的人物,她是拿着糟糕剧本的坏演员,她一边演戏一边想着,她为什么会是这场戏中的一个演员?她为什么不可以像其它的那些演员,若无其事的把这场戏演下去?
明珠小的时候并不知道她的于校长和郭佩娥的关系。她读小学的时候,同桌堵着桌子不让她上座位,她绕道行,又有其他同学堵住她,“叫她从桌子底下钻过去”,她的同桌叉着腰在她面前说。“钻过去,钻过去”,大家一起起哄。“哼哼,我妈妈说,她家的女人都是不要脸的,就知道在男人胯下钻来钻去。”
明珠哭哭啼啼的去找老师,老师皱着眉,“就你事儿多,每节课都来打小报告,同学不让你和他们一起跳绳也要来报告老师,又怎么了?同学不让你上座位?你怎么那么笨?为什么同学都要针对你?就你最麻烦,下课别站起来不就行了?你也用不着想去和别人跳绳了,别人也就不能不让你上座位,这不就结了吗?”
于校长有时会向她的任课老师打听她的成绩,“哈哈,有没有这么好?她自己的亲爷爷都没见过到学校里来看看她,你还真关心她。”听得于校长面红耳赤,也不好再说什么。
明珠小时候一直和外婆住,外婆不识字,看见明珠深夜一边咬笔杆子一边打瞌睡,题目还是没能做出来,又气又急,病急乱投医,“去问问你奶奶吧。”两家只隔一条马路,“奶奶,奶奶”,很多年后明珠都记得那夜,那么静,听得见她自己一声一声的叫喊,对面的大狗一直冲她狂吠。“姑娘仔,别喊了,你奶的灯还开着,这么长时间不来开门,是存心不应你。”她怔怔的望着好心的邻家阿婆,不明白她的意思,仍然一下一下拍郭佩娥的门:“奶奶,奶奶,我是明珠,我是明珠。”
事情和她想像的处处不一样——但是,是哪里出了错呢?明珠并不明白,那夜回去后,一向疼爱她的外婆拿起棍子就劈头盖脸的打过来:“上课不听课,我让你上课不听课,下课了题目不会做,再来问人,上课都干什么去了?啊?”
半年后,外婆生了胃病,去外地疗养。周谷雨将她改寄放在郭佩娥处,一夜,她睡得迷迷糊糊的,起来喝水,经过郭佩娥房间的时候,看见了床上两个人。呵,电光火石的那一瞬间,明珠忽然明白,为何那夜郭佩娥不肯给她开门。
但是,是哪里出了错呢?
在郭佩娥处住了一个学期。接下来,丽裳为她办了转学,也没说为什么,这次是住在明珠的舅舅家。一日,她在房间里听到临街传来郭佩娥的声音,便很兴奋的爬上桌子,对着窗外喊“奶奶,奶奶。”窗外的那个人一直没有回过头来,很快的走了。
“她不会理你的,她天天上班下班都从这里经过,你才知道吗?”舅妈对她说。呵。“几年了,她天天经过都没有来看过你,你不知道吗?她恨你。”
因此,明珠五年级写作文时写道,“她恨我,并用背影告诉我。但恨是什么呢?我不懂,如果她知道我不懂,可能会不再恨我。”为什么会有这么老气横秋的思想?语文老师吓了一跳,明珠从来不是受宠的学生——她太早熟。早熟是什么?她一直到十七岁才买第一件内衣,之前一直穿小男孩般的汗衫背心,但别人还是说,周明珠太早熟,周明珠初中就开始写小说。太太太早熟了。
“到底老太婆有没有饭给我们吃?都什么时候了,她不饿我可要饿了。”方启明气鼓鼓的对小寒说,小寒白了他一眼:“这种话有本事不要来对我说,对我妈说去。”方启明站起来,不过不是走向郭佩娥,而是对周谷雨说:“中午吃些什么?都快下午了,客人也都要饿了,不好意思叫到别人我们家来挨饿啊。”周谷雨便高声对丽裳喊:“中午烧饭了吗?”丽裳没好气的回到:“我又不是三头六臂,忙了一个上午,这么多事情没有人做,一个个就知道坐下来聊天看电视,一个个都是等人来服侍的,你们周家人,到时候全都抱着饿死算了。”话虽然这么说,丽裳转过头来找明珠:“去买一些干面和卤菜回来。”“别别,”周鼎兴站起来,“我找明珠有事要做呢。”丽裳瞪了瞪眼睛:“你找我女儿干吗?女儿是我的,概不出借,我跟了你们周家人就算了,你可别想我女儿为你周家做什么事。”周鼎兴“嘿嘿”的笑了两下,对明珠说:“来,帮爸爸做点事情。你看看,给你爷爷写个悼念词该怎么个写法。”明珠走到周鼎兴身边,笑道:“谁的主意?好像没有亲人宣读悼念词这一环节。”周鼎兴也没回答,只说:“我觉得应该写一个,你帮爸爸想一想,应该怎么写。”“我怎么知道?我对我爷爷了解不多嘛。”明珠只觉得写悼念词这个活儿枯燥无味,欲推脱。“我想写写你爷爷的生平——你爷爷是个很不幸的人,出身很苦的,读初中的时候,你太爷就死了……”
一屋的人,谁也没有耐心来听周谷雨来说周鼎兴的生平,明珠无奈只得充当听众。她明白此刻周谷雨的伤感。此刻他不再记得周鼎兴的不好,而很多细细碎碎的童年往事,丝丝甜蜜、丝丝温情,周鼎兴的好却被放大了好几倍。这样,她便低声安慰她的父亲:“那么多的来客,有几个人来耐心听你说我爷爷的生平呢?你即便想说,也要一腔热血卖给识货人才是,遇上不识货的,货卖不出去,你自己还白费口舌。”周谷雨颓然,知道这话说得没错,半晌才问,“那你觉得应该怎样说?”明珠便于是这番的说了一通,周谷雨急急否认:“这怎么行,这不行。一点都没有你爷爷特色嘛。换个人都照样适用。”明珠翻了翻白眼:“那要怎么写?要突出我爷爷的个人特色,看来我只有这样写了:周鼎兴,生性非常实用主义,从来不种花花草草,只种大蒜。猫狗之类宠物也从来不养,只养鸡以便获得鸡蛋,为此故,一生只钟情母鸡,痛恨公鸡,觉得是浪费。”听得周谷雨尴尬的笑了几声,丽裳大笑出声,把这句话当做经典笑话又大声说了一遍。一时间,一屋子里到处都是笑声。
笑声朗朗,周家人。
周鼎兴从来都是悲剧式人物,他的一生充满了不幸,而他最大的不幸是总给别人带来不幸,让他身边的人也都成了悲剧式人物。
周鼎兴和郭佩娥分居以后便一直跟着周小寒住,那个时候冬冬还小,爬到折叠凳上,周鼎兴害怕凳子不稳,立刻一屁股坐到凳子上,冬冬的脚应声夹进凳子里,变成猪脚达三个月之久。这样的周鼎兴不由得让人心生绝望之感。带冬冬出去游泳,活生生的人跟着周鼎兴出去,回来就差点变成植物人。方启明无比害怕周鼎兴,他害怕某天听到这样的消息,周鼎兴骑自行车带冬冬出去,结果一个急刹车,冬冬从后座上飞起,直直往大桥底下飞过去,或者是,周鼎兴看见卡车底下有亮晶晶的东西在闪烁,疑心是一只金表,于是带着冬冬两人一起钻进卡车下面,结果卡车突然开动,一老一少齐齐被轧死。
但周鼎兴也时常让人带来欢乐。某次,周鼎兴回老家过年,一住就是半年,次年四月份才回来,小寒去火车站去接他,却始终不见他的身影,疑心之际看到一群人围成一圈正指指点点、笑容可掬。小寒似有了灵感,挤进人群一看,果然,躺在中间的那人绝非其他,正是周鼎兴。原来周鼎兴嫌行李多,衣服过重,干脆把所有的衣服全部穿在身上,也就顺理成章的,在四月份,中了暑。
周鼎兴从来都是想别人之不敢想,做别人之不敢做。方启明的担忧有根有据。
明珠非常迷惑,“为什么我奶奶到头来要嫁给他?”丽裳回答:“因为你爷爷这样的人百年不遇。”明珠恍然大悟:“那我爷爷选择我奶奶的原因,大概是因为我奶奶至少也算五十年难遇的人才。”周谷雨听言摆出一幅受不了这对母女的表情。明珠便笑呵呵的凑过来,问他:“爸,据说你小时候挨你爸妈的打以后,一把鼻血一把泪的往墙上写,长大以后一定要报仇,此事是真是假?”丽裳点头,道:“这个你不用问他,你去他周家的老房子里看看就知道了,到现在,那些字都还留在墙上。”
几十年过去了,周谷雨念此,脸上仍是火辣辣般的疼痛。这样说来,这些便都是真的,他不觉轻轻掩了脸,脸上有着痛苦和讶异的表情。明珠和丽裳怎么会懂得?不,他怎么可以如她们那样调笑周鼎兴,周鼎兴于她们只是一个无关的人,可以随时拿出来评头论足一番,但是他怎么可以?爱和憎,从来都不容玩笑。难堪的,就算是陪她们一起大笑出声,也依然,那么难堪。
曾经有过什么事情发生呢?周谷雨记得一家人,那天下午好开心。郭佩娥怀了一个孩子,已经有三个月了,却不幸流产,家里的气氛本来有些压抑,不过周鼎兴却很开心的做着饼子,饼子做好了,要周谷雨先拿两块去给郭佩额尝尝,“你妈妈刚刚流产,叫她多吃一点东西。”难得家里有这么好的气氛,周鼎兴这么关心家人,大家都很开心,于是都多吃了几块饼子。“咦,肉饼,什么肉?这么香。”小寒吃得好开心,周鼎兴便温柔的看着大家:“好吃就多吃几块。”
那天夜里,郭佩娥梦里醒来,脸色发白的喊周鼎兴,周谷雨赶紧跑进他们的房间,只见郭佩娥的身体不停的颤抖,一额的冷汗,她问周鼎兴:“今天下午,你给我们吃的饼,到底是什么肉?”周鼎兴却得胜般的看着她:“你勿要以为我不知道。你肚子里的那个不知道是谁的种!根本就不是我的,现在从你肚子里掉出来的种,又回到你的肚子里去,你看我对你好不好?”周谷雨有些迷惑,问周鼎兴,“你们在说什么?”郭佩娥停了半晌,才道:“周鼎兴,你不是人。”一个人下了床,走到橱柜前,拿出吃剩下的饼,一块一块掰下来,往嘴里塞,塞了圆鼓鼓满满一嘴,又慢慢细细嚼碎咽下去。吃完所有的饼,停一停,掩着脸,一声一声的尖叫起来,小寒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觉得有些惶恐,于是跟着郭佩娥叫了起来,一声比一声高,一直到喉头出了血。
“你不记得?”周谷雨问小寒,“记得什么?”小寒抬抬眼,“那天晚上,就是爸爸做饼给我们吃的那个晚上。”小寒摇摇头,有点诧异的问,“你说什么?什么饼?什么时候的事情。”周谷雨见小寒并不记得,便轻轻吁了一口气,想来比小寒更为年幼的清明应该也不记得。这样也好,这样的事情,为什么要记得呢?
但他年少的时候经常做梦,梦见有个小小的婴儿从他肚子里爬出来,对他喊:“周谷雨,不要忘记,不要忘记。”
不要忘记,不要忘记,周谷雨。但不要忘记,太可怕。
他开始发奋读书。每天不论遇上什么事,睡觉前都要仔细回想今天上课老师说了什么,有想不起来的即刻翻书温习,给自己订下目标,这次考试要拿多少分,要赶上某某人,目标没有达到会痛哭。但只专攻理科,原理永远清晰明了,过程永远有路可循,答案从不出乎意料。
周清明从厨房里端了面条出来,抬眼看见了周谷雨,就像很多年前一样,看见周谷雨在那里,从黑暗中走出来,牵他的手,叫他“小明”。周清明抬了抬眉毛,自小,周谷雨就和他们不一样,他和小寒都不喜欢读书,看到课本就难过得想流眼泪,最终两个人只得初中水平。长大以后,小寒忙着一场接一场的谈恋爱,而他成了街边不良少年,时常打架,一次洋洋自得的回来对周谷雨吹嘘,“这一路过去,我随便进哪家馆子吃饭,看谁敢跟我收钱。”周谷雨只是抬起头,问他,“这就是你想要的吗?你觉得这样够有面子?够过一生吗?”但周清明那个时候从来不想这么多,后来到了不适合再做不良少年的年龄,却发现自己无事可做。换了很多次工,甚至跑到海南去给人开出租车,三十多岁才结婚,生了孩子,却无力抚养,一直交由郭佩娥带养。
怎么会把自己的孩子交给郭佩娥?周鼎兴和郭佩娥是怎样的父母,周清明绝非不清楚。那夜周谷雨和他谈过以后,他一直紧紧抱着乐乐,对自己说,不,不。然而第二天,还是同意周谷雨的建议。周谷雨开出的条件让他无法拒绝,乐乐的生活费不仅不需要他操心,并且他还将得到额外资助。
这样算不算把乐乐出卖给了周家?他忍不住想问问周谷雨,周谷雨瞪大眼睛,怎么可以这样说?难道你不算周家人?再说我们是为你着想。是是,周谷雨也许从来没有想过,最不想成为周家人的,那个人是他自己。
明珠听说这个消息之后,哈哈大笑了一通,宣称:“周家第三代问题少年,指日可待。”周谷雨责怪她胡乱说话,她停一停,说,“周家第三代问题少女,我已经是了,为什么一定还在再多一个?”又停一停,说:“无所谓,反正冬冬也算是周家第三代问题少年,怕什么,周家不怕再多一个。”
每次回家探亲,最怕看见明珠,像说一篇精彩的小说一样,眉飞色舞的对他说:“那天我过来看乐乐,结果不知道为什么,乐乐正号啕大哭——我奶奶最见不得小孩子哭的,巴掌马上就飞到乐乐脸上,也不知道为什么乐乐那天特别犟,平时打两下也就不哭了,那天挨了几下打之后反而哭得更起劲,结果我奶奶就转身提了两把菜刀出来,哈哈哈,我奶奶倒真有魄力,这个叫双刀老太婆,在乐乐面前,把菜刀狠命一拍,跟乐乐说,你再哭我就把你头剁下来,寄到江西去让你老子看看。”
但碰不到明珠,也自然有人跟他说,“真不得了,那天乐乐半夜哭起来,你妈就把乐乐拎到屋子外面,告诉乐乐,别碍着她睡觉。小孩子才多大,外面又黑又冷,自然是哭得更响了,我本来想把乐乐抱回自己家,结果你妈骂我多管闲事,说小孩子不听话就应该吓吓他。可是吓小孩子也应该有个度吧,你家的事情我管不了,可是自己的肉总是要自家疼的,乐乐还小,吓坏了怎么办。”
小寒听闻,“我还以为是什么惊险片断,也不过这样。”自嘲的笑笑,“不就这么回事,我们都是她带大的,现在也还四肢健全,发大水的时候她叫我去河里洗衣服,我都活着回来了,我看冬冬好得很,白白胖胖的,挺招人疼的。”
周谷雨也觉得毫无问题:“妈的性格比起当年,已经温和许多。人年纪大了,身边又缺个伴,乐乐陪她,最合适。”
于是渐渐的,周清明也觉得丽裳纯属小人,在他面前挑拨离间:“乐乐幼儿园有节目,全部人都参加,那天下午只有乐乐提前放学,一个节目都没有,我一问,原来郭佩娥不肯给幼儿园交钱置衣服。大家都有的他却没有,这样下去,乐乐心理会有阴影。”这是多么大的一点事情呢?丽裳不知道,周家人的脸皮特别厚,心理健壮如牛,那样纤细敏感的神经,绝非周家人遗传。丽裳便笑一笑,只说,“我这辈子最后悔的,就是明珠从小不在自己身边长大。”
郭佩娥在晓兰身边坐下来的时候,晓兰本能的觉得紧张。第一次跟着周清明来的时候,她刚刚怀了乐乐。但郭佩娥是那么难以取悦的一个人。她看电视便骂她四体不勤,她帮忙做家务又说她笨手笨脚,穿得光鲜一点说她天生是做鸡的料,脸上什么都不涂就说她一张死人脸。晓兰开始觉得指桑骂槐都是一种美德,当郭佩娥用普通话对着来客说,“我要小明和她离婚。肚子里的那个还不知道是谁的呢,像她那样的打工妹,都是老板让她陪睡觉就陪的,哼哼,这种女人。”
无所谓,我是真的无所谓。晓兰看着电视,热热闹闹、空空洞洞的喜剧片。又或者,悲悲切切的爱情片,女人跪在地上拉住男人的腿:“不要离开我。我不能没有你。”多么丑陋的一场戏。她一生都没有对谁说过:“我不能没有你。”如果某人决意要伤害你,你怎么可以告诉别人你不能没有他?不能没有他只是你自己一个人的事情。哦,晓兰,我无所谓,我是真的无所谓。
晓兰晓兰你看,二十几岁的人看上去这么老相,他不要你为什么还要死活跟着他?你不要像一条老母狗一样,不要妄想,他榨干你的奶以后便一脚踢开你。自己活得这么辛苦,还要拿钱去给那个男人,你这个月钱够不够不够的话我先拿给你。姐妹也叫晓兰,或许晓兰是一个温柔女子的名字,全厂有五六个晓兰。姐妹最知冷暖最窝心。你这么年轻这么笨,身边不留一点钱以后怎么办?姐妹真是自己手掌上的一块肉。兰姐你如果是男人我一定跟你,笑嘻嘻的。做鞋子做到眼睛要瞎,回到宿舍和兰姐煮食吃,吃完就爬上床困觉,那么累,拿大鼓在她耳朵旁敲都醒不来似的。跌跌撞撞的,才二十多岁眼前就灰蒙蒙的一片看不清什么,厂房里粉尘太多,成天咳咳咳,就此落下哮喘,咳嗽的时候还相信爱情和永久。兰姐,结婚好不好?兰姐没有说话,可能已经睡着了。
那天加班赶通宵,临晨四点多才下班,晓兰溜出去到街口打一个电话。才十几分钟,呵,才十几分钟,她身后便起了黑烟,她尖叫着赶回去的时候他们紧紧按住了她的背。即将天亮的夜空中有红光,不知是火光映的还是即将日出,火光烘烘如画,熊熊的映在她脸上,宿舍传来阵阵的爆炸声,她站在火红火红的厂房前面,离得那么近,但无法接近,火焰一簇簇串上天空,像烟花盛开,空气中有烤人肉的香,那么香那么香,比烤鸡腿烧牛肉更香更香。
他们要她作伪证,要她证明这只是一次意外事故。怎么可能这只是一次意外?工人那么多,厂房那么紧,到处堆积着各种原料,人像蚁一样挤在机器前面,宿舍里密密麻麻住了人,又密密麻麻的挂了衣服,开了灯都透不过光,偶尔见得几个灭火罐,东倒西歪的摆着,也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弄来的。
但她还是昧着良心给他们在法庭上作证,说什么平日里经常安排防火演练,防火设施一应俱全等等等等。他们给了她三万块,三万块,三万块她就卖了兰姐卖了她的姐妹。
咳咳咳,她相信爱情和永久又给她怎样的下场?三万块,那个男人私自取走了其中了两万五,从此就不见踪迹。她还记得夜里她一户户去拍他那些朋友的门,死女人识相一些,否则打得你手断脚断,他不见她,只叫别人传话给她。
她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嫁给周清明的。周清明大她七岁,在铁路上做维修工。她嫁给他或许是因为他有固定职业和一间小小的屋子,虽然那份职业的薪水不过几百。周清明不多话,两个人的婚姻看上去不像是婚姻而是其他什么,晓兰自此喜欢上了看电视,电视真的是一项伟大的发明,它使夫妻之间不用说话,两个人生活在同一间屋子里却像各自有各自的生活。
她从来没有期望,在周清明身上得到爱和温柔。但缺乏关爱,到那种程度,那样的残酷,超出她所能承受。
她在卫生间里喊着周清明的名字,她的双手掬着,从她肚子里流出来的,小小的,细细的,像虫子般的胎儿,还流着血。
周清明,周清明,她那么惶恐的喊着他。但是她听见,周清明正在看英超联赛转播,听见她喊他,便开大了声音,“一脚定乾坤”,周清明看着球赛,哈哈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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