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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06
一篇小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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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为了骗分在一个论坛贴的,不过表白这种事情本来就是应该隔段时间就要做一次的。
http://rippleye.blogbus.com/logs/7947729.html
半夜电视里看到超女,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和身边的人讨论彼此对超女的观感,当然,顾左右而言他,说到最后仍然绕到自己喜欢的人身上来。
很久以来,我已经不是一个狂热的粉丝。终于做粉丝做到这个阶段,不再寻求认同感,无所谓别人对他评价如何,不急着表白我喜欢谁谁谁。连新闻、图片、视频都不再追着看。甚至连听到有人不屑他都不会耿耿于怀——鼻子以下的人我看不见。
但喜欢仍然是喜欢,喜欢了这么多年,喜欢已经近乎本能,无需新图片的刺激,就知道心理某处那人仍在,无人可以取代。但或许仍然不够本能,所以喜欢他这么多年来(多久了?自从他在亚特兰大起),一直会问自己,为什么喜欢的是他,为什么喜欢他这么久?
非常没有阶级道德感的对人宣称:对,我就是喜欢中产,中产出生的宝贝或者中产出生的哥哥。我不喜欢草根,渴望成为明星养活家人这样的传奇再煽情也不是我的那杯茶。这样的说辞近乎无赖了,背后的潜台词要仔细说出来大概是没有人愿意听的。
之所以我喜欢的人,恰好他们都是中产出生的原因或许是,这样他们最终成为的人和最初的理想一致一些——如足球之于宝贝,舞台之于哥哥,这样他们选择他们的职业,是因为喜好,因为才华。
很多年前,我为这样的事情焦灼——这么多人围在一个场里观看表演,台上的那个人以此谋生,那么台上的这个人究竟和动物园里的猴子有什么区别?我跟自己很较真,认真想这个问题很久,然后让自己相信:台上的有些人,的确就是猴子,另外一些人,却是高贵的。
十分的严肃、十分的努力、十分的热情、十分的才华——因为这样,一份职业才有意义,如果不是这样的认真,何必要在这无聊人世浪费这么多时日?
我记得看《法里内利》的时候为这样的台词激动:舞台让他变得神圣。舞台下,法里内利也不过是一个不堪的人,但是一站上舞台,一切如此不同,光辉的,神圣的。我喜欢这样的人,否则会连对人类存在的意义都产生怀疑。
我喜欢这种用灵魂投入时刻那刻的光彩,虽然如此遥远,但仍然可见得开启的明亮。我的宝贝,从我知道他的那一刻起,便以这种明亮存在,这让我的不快乐变得不那么重要:我的人生虽然一直在浪费,但好歹还是可以好高骛远的仰望那种高热量的人生。随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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