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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06
cr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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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写的一篇文,没有写完 ,所以一直设置了隐藏,现在看来,继续写下去的可能性太小,所以就无需隐藏了)
http://rippleye.blogbus.com/logs/7947714.html
张亮亮:去年年末的网络红人,复旦大学数学系研究生。去年9月起,张亮亮以各种方式在复旦日月光华BBS动物版块上骗取领养30多只猫咪(平均9天一只),11月29号,有动物版块的朋友举报,说看到张带着一只白猫进入复旦北区,五位早对其行为感到蹊跷的版友约一小时后赶到张的寝室,发现被困在笼中的白猫右眼已被张用剪刀戳的鲜血直流,笼子下面还有接血的盘子。事情传出以后,网友联合起来阻止张获得牛津大学的0ffer,张于是勒索全社会:“ 你们也不想看到我的另一个极端的灵魂上升:仇视猫,蹭恶他们,是他们毁了我一生,那我也要一生的时间,慢慢在任何一个角落搜寻那些流浪的猫。 Immoral behavior breeds immoral hebavior . ”
crush:最近迅速普及的一个专业名词。在网络流传的视频上,一个穿着高跟鞋的女人,用高跟踩进一只小猫的肚子,然后是眼睛,最后将猫脑袋踩扁,随即脑浆四溢。后经网友调查,此类视频的消费市场被一群crush爱好者眷养着。
诚实说,同为虐猫,后者引起我的反感情绪并不如前者,虽然从画面来说,后者血腥得多。因为自己这种微妙的心态,所以对这两件看上去类似的事情有了比较的兴趣,两者的本质上有什么不同么?
crush,作为恋足癖的两个基本特征之一的踩踏,通常被认为sm的一种,因为其得到的快感和性快感接近。但在sm的内部,未必能遇到如此认同,从sm的概念来说,sm的实现需要s和m两方,但是在crush小动物过程中,m这个角色是缺失的,那么是不是就可以如此判断,crush小动物并非sm,从而顺利的把这一现象等同于强奸行为、恶意杀人行为,贴上一个“不道德”“神经病”“不得好死”“变态”的标签后,就可以束之高阁了呢?
拿放大镜烧死蚂蚁的事情,童年时大概很多人都做过,其过程大概也可以满足crush的一大理论——crush不在乎结果,只在乎在这个过程当中的乐趣(用放大镜烧死蚂蚁,过程非常新奇有趣,手段巧妙,蚂蚁慌不择路的逃亡却怎么也逃不过人类也非常好玩)。当crush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符合sm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标准时,仍然可能造成惨重伤亡,甚至死亡。比如踩下体和脸部尤其能证明女王的拥有权/力量/残忍,而这样的结果很可能是老二被废了,或者眼睛被踩瞎了(在踩脸部的时候,倒着踩更加有刺激性,因为那样更盲目),或者用尖头踢太阳穴直接造成死亡,但即便是这样,crush强调的是,虽然他们也未必愿意看到这么惨重的伤害,但为了享受过程,结果如何,便不在控制之内。
这可以说明两点:1、虐待一只小爬虫是人类道德观里允许的;2、从虐待中得到快感的本能,很多人都拥有。
那么从爬虫到猫,中间的底线在哪里呢?因为猫和狗是哺乳动物?那么灵长类的动物是不是更应该获得特权?吃猴脑比吃狗肉更罪恶?但似乎并不是如此,猫和狗的特权来自于它们是流行的宠物,因为被驯化多年,所以才有权在人类社会领一张免死金牌(玩弄猎物,让猎物在缓慢折磨中死去,这恰好正是猫科动物自己的天性)。但中国是一个没有宗教的国家,没有原罪的意识,不会在吃饭前感谢这个感谢那个赐予食物,为自己的存在而不得不牺牲其它生命而忏悔。无中生有一种宗教感情很难,同时,让中国十几亿人口都把猫狗当宠物也很难,让所有人都平等尊重其他生命并不是国情。唯一能确定的是,如果你认为这样的事情不道德,那么你去做这样的事情便是不道德,不道德只是对你个人而言。除非社会能一夜之间提速发展,中国把平等对待生命的观念宣传得深入人心到如同“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我始终很相信,物质文明决定精神文明。尊重所有生命的生存权,是需要一定物质基础之后才能普及的观念。
或许基于这样的原因,所以我一直认为张亮亮才是更具反社会性。张亮亮和连环杀人犯的人格特质太像:细心选择猎物,选择如何处理尸体也是其过程的一个重要部分,聪明、冷静、杀虐而毫无悔意,内心没有爱也没有恨,清醒知道别人对自己的评价,擅长掩饰自己,极其孤独且冷漠的精神荒原。我还毫无根据的揣测,在杀虐的那一刻中,张亮亮的快乐是一种清醒的冷色调(而crush则是迷乱且无法自持的血红色调),又或者,张亮亮的快乐还有部分来自于“没错,我正在犯罪,但我关上这扇门,便无人知晓,人类多么容易欺骗”,为狡猾逃脱人类社会的谴责而洋洋自得构成了快乐的来源之一,何其轻视人类社会。
“谋杀是人类所独有的行为,重视并且研究谋杀不是研究异常行为,而是人性的基本状态。”——心理学如此宣称。
这样分析下来大概我之所以对张亮亮更加反感的原因就很显然了,因为张亮亮对人类社会的危害更大,自私一点说,张亮亮的存在,对我的危害更多。没有错,我的确没有那么尊重其他生命的生存权,反正我一直认为,地球进化出人类,就说明地球文明到头了,人类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罪恶,和平共处共同发展完全没有可能,所以我没有打算通过尊重其他生命来减轻自己的罪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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