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01-29

    言论自由的反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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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言论自由的反讽》时觉得读得太顺,没有任何阅读障碍,作者搜集资料以及解读资料的方式都不见得迷人,于是便觉得这本书实在写得很浅显,读了一半就丢开了,并断定,这本书只需要对其观点作一般了解就好了,细读毫无必要。
    版面上有一篇评论,给领导看版的时候,领导皱着眉头划掉了很多句子,比如说某导演是“投机主义者”,某电影“烂得一塌糊涂”,虽然那篇稿子并不是我写的,但领导紧皱的眉头,大刀阔斧的删文,以及再三对是我强调:“不要下定论,言论要公正”,都让我非常脸红。
    我从来都不是公允的人,无论是文字还是态度,对人不对事是我为人一贯态度,对人的兴趣是我在这个世界存活的一大动力。我从来相信一部电影拍得好拍得怀,是由导演的学识、能力、态度、人生经验决定的。影像、声音、事件,都不过外在。
    这样的态度大概不算公允,也想过这样的揣测是不是越界,写出来发表是不是更是一种狂妄,一直没有答案。我无法坚信我所写的都是应该的,也无法放弃自己的为人态度。直到领导皱着眉头删文的瞬间,忽然想起了“不受禁止的、强健的,以及广泛开放的”这句话,想到了《言论自由的反讽》,于是觉得这么久以来的不安,终于坦然。
    评论这种事情的出发点,大概不是摆出权威姿态,试图说服什么人,而是坦然地将自己的声音公布于世,其意义在于让世人知道,这件事情还有这样一种思考方式,有这样一种观点。在发声之前就想着我要让别人觉得我很权威,这大概是比我无知者无畏更加狂妄的姿态吧。至于公不公正,一个人占有的资料从时空来说,永远都是有限的,个人有谁能站得那么高,看得那么远?只有全能上帝才有资格说,我说的话是公正的。每个人都试图发出公正的声音,那么有些观点我们永远都听不到,造成言论的“沉寂化效应”,这些自认为公正的每个人都有责任。
    用“公正”来自我要求,有些人认为这是职业操守,但我觉得这是作茧自缚,一个作者,只要做到对自己的观点坦然就好了,公正这种事情永远求之不得。
    回头想,信报07年打算增加评论,并且要加强本报在评论上的“权威性”,这种口号提得荒谬到可笑。评论需要的是针锋相对,不是权威性。只有高高在上的利益,没有高高在上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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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

  • 现在blogcn留言怎么那么辛苦啊,老显示提交失败,我也不知道我发重了没……screen.width2)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2唔,我觉得有理想是好事,但看现实的时候不能用理想的标准来看。理想和现实之间要没有差距的话我们就不用思考了,也就很难成长了。从媒体经营管理的角度来说,一定要考虑关系户啊广告商啊自身定位啊等等因素的。编辑的风格不一定相同,但其间可以浮动的范围就得靠总编来把握了(当然,出了事也是从总编开始揪,至于揪到最后由谁担责任是另话)。对一个新闻事件,是否进行报道、从什么角度立场报道、选择事件中的哪些素材要素进行报道,每一层面上各家媒体都是有差别的。否则不会有那么多家报纸存在,大家面对名字不同的报纸也不必选择。你举的那个评论的例子,我觉得是有问题的。即使不是本报内部写的评论,但发表在报纸上,某种程度,也代表了报纸对这个片子、这个导演的态度。所谓“来信照登”,也不是说什么样的来信都会登的,最终登在报纸上的“来信”,也是报纸以一定标准或因一定目的而确定的。“用事实说话”,“事实”只是工具,“话”才是重点,而“说”则大有讲究。这篇评论的这两处言辞确实过于直白和攻击性了,即使它读起来可能很痛快很过瘾很解气,但登在你们这样的日报版面上就显得太扎眼了,有挑动骂战博出位的嫌疑,尤其当它是评论某著名导演或某大片的时候。而且从外面看起来就像是报纸本身有意为之,那就更可能会惹来麻烦(除非在评估之后认为“惹麻烦”是引发关注挑起话题促进销量从中得益的最好手段)。所以,即使要弹要贬,也要讲究一下用字,一拳打个头破血流和一拳打个内伤,观众的直观感受是不一样的。这年头不都讲求个社会效应嘛~所谓公正,永远没有绝对的,只有相对的。所谓媒体的公正观,也并不以这个媒体中的某个人的公正观为标准,而是要在媒体自身已有观念的基础上,综合评估该个例事件的细节影响各方利益等等才形成的。以上素偶D开解,开解而已哈~)
  •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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