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04-29

    宠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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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宠儿(上)
    宠儿(下)

    沈之方仍然睡我的左侧,他的左侧是一只打火机,廉价的,一块钱一只,我也曾以为不衬他,给他买过许多昂贵的,都丢得飞快,后来我们都只用这种一次性打火机,一块钱一只,又便宜又好用,我买了慢慢一盒丢在厨房里,一边用一边丢也都不可惜。为何我曾有过那样的执念,一定要觉得配沈之方必然要怎样。

    沈之方睡着的时候,嘴抿得紧紧的,眉间有小小的波折,似乎很严肃的样子。我用手去抚摸他紧皱的眉,不由热了眼眶——我也曾想,抚摸他,进入他,好好照顾他,抚平他这么多的不快乐。

    我要放弃了,沈之方。这是一场持久战,我撑不下去了,不得不中途举起白旗,宣布退出。

    搬家的那天,沈之方穿着一件灰黑条纹的线衫,将帽子翻起,遮住大半个脸,坐在地上,看我整理东西,亦不说话,我偶然回头的时候能看见他的长睫毛。很长很长,真是漂亮。

    我一样一样向他交代,你的内衣我给你整理放在这里,橱柜里有浓汤宝,要是半夜饿了可以自己煮面吃,放小块浓汤宝味道就会很好,外卖和物业的电话号码贴在门背后,有事情就找物业,别自己乱糟糟的过,物业费都付了,不找白不找。

    大概我很为自己感动吧。好像我是被抛弃的那个,却对他这么无微不至、恋恋不舍。

    “走了”,我没有回头,只是往后挥了挥手。来的时候不过一个手提箱,走的时候却理出了5大袋东西。身外之物这么多,不带也都没什么,但我想离开得干净一点,把我生活的痕迹从这间屋子里抹去,也从我自己记忆里抹去。我慢慢的走出小区门口,已经叫了出租车在那里等我。最后一次回头看那间小屋,看见斜坐在窗台上的沈之方,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像一只风筝,偶然经留在此处,又随时可能飞起,或者堕下。

    便想到我第一次来到这里,也是这般,他坐在窗台上,探出身子,那个时候他那个时候笑得很开心,从楼上扑下,一头扑在我怀里,像我是他爱了很多年的人一样。

    没有沈之方,我可以活得很健康。

    一周去做两次健身,做完健身之后总比较容易入睡。不太做梦。醒来很早的话就给自己做一个早餐,煮一点稀粥,配一点榨菜,吃得我极其满意。鸡蛋也煎得极其得意,圆圆的,单面焦,这一面带一点焦黄色,那一面又是糖稀状。多可惜,沈之方吃不到这样得意的鸡蛋了。

    顶着7级大风在街头行走,带着两件要送洗衣房的外套,风吹得地上的沙尘往脸上簇簇的扑,我搓搓手,大喊一声,足下发力,一口气冲进了洗衣房。多可惜,这么大的风,沈之方只能自己送洗衣服了。

    然而字句之间有那么长的停滞。我看卷宗看得异常吃力,在“夫妻共有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时间,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是夫妻婚后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之间,我想到的是,如果那一天下午,沈之方让我陪他看光碟,我不是忙着要去开会而是欣然坐下,并搂住他轻吻一下他的发梢,可能今天会是不一样的结果。

    (那天我陪他逛街,就在这家店,他试了一件蓝得非常刺眼的夹克,问我好不好看,我说不好看。那么便活该沦至我今日一个人在这里,对那片已经不在的蓝,轻声说“好看”。)

    每次他问我有没有想他,我异常干脆的回答想,是不是显得我太无趣。如果当时说“你猜”或者“没有”,或许反而能激起沈之方对我的兴趣也不一定。

    如果那次我们接吻的时候,我并没有放那个屁。

    我开始如一头牛,反反复复的咀嚼同一段稻草。反刍不由分说,亦不由我控制,在所有间歇,在每一张控诉丈夫如何不忠的女人面前,支离破碎的浮上来一句话,一张笑脸,一幕场景,一段对话,一些哭泣

    某次亲吻的味道,是青柠味。

    他左耳垂背面有一颗咖啡色的痣。耳垂圆圆的,亦非常可爱。

    诸如此类,反反复复。但并不觉得痛苦,只是容易想得入迷。

    陆续收到沈之方给我汇的钱。数额都不大,有时候五百,有时候一千,最多一次是两千三。

    收到他的短信:“手头只有这些了,我慢慢还”。

    我没有回短信,并且后来换了手机号码,其实工作这么多年之后,换手机号码对自己社会关系是一种损伤,但我竟然做出了此等壮举,非常有壮士断腕的快意。这种时候总是快意的,比如那天我从沈之方的屋子离开,也不是不快意的。我没有想到他会还我钱,从来无此奢望,但他毕竟还了,我亦猜不出是何用意。只是忍不住去揣测,为什么他会偶有余钱,沈之方一向是不存钱的,拿到钱便用光,就算欠债也无所畏惧。

    是不是……

    是不是后面有很多可能性,然而我并没有去填空。我知道我很怕沈之方与别人相好,并且相当疑心他断然已经和别人相好,但又觉得实在应该和我无干,我本不该去想那么多的。

    我重拾和赵胖子的邦交,听他以一种“早知道你们会如此”,“沈之方这种人玩玩便过,认真你就输了”之类的高论教育我,也只是点头称是。我的朋友当然各个都说沈之方的不是,我从善如流的认同他们,他们又对沈之方极为好奇,要求我拿出猛料以飨读者。我也都一一满足他们。

    “沈之方的乳头特别敏感,一碰就立起,百发百中,百试灵验。”

    “沈之方不能吃辣,一吃辣就便秘,厕所一上就一个小时,臭不可闻。”

    “沈之方便秘的时候就如女人来月经,脾气暴躁,还特别性欲旺盛。”

    此类秘辛听得朋友们每个都很满足,我似乎也从中得到了某种满足。为何要和别人这么谈论沈之方,为何不提起青柠味的吻,咖啡色的痣,而非要把他说得如此不堪,我也并不知道。或许是这样,我就可以把沈之方于我的意义消解掉,挥发掉。

    不要让任何人知道,我日日想他,想到沉迷,想到不自主的微笑,想到皱眉,想到叹气。

    再见到沈之方,是一年半以后。

    又是一个圣诞。极其萧索与枯冷。赵胖子约我去一家风头正健的酒吧,“全城的Gay都得去那里报道”,又说装修得很有风情,尤其是酒吧的中间有五根钢管,甚为风骚。我对人与事,其实都已经不太有热情。然而还需要假装自己的好奇不甘人后,便奋起直追的换上了甚为风骚的咖色尖头凿花系带皮鞋,还抓了几把头发才出门——看上去充满了某种斗志。

    沈之方进那家酒吧的时间,比我晚一个多小时。我早有预感会在今夜重遇他,为此我特意穿了一双好鞋。我希望沈之方看见我的鞋与头发,我希望沈之方为我想入非非。如我揣测他那般,一遍一遍揣测我。

    然而沈之方并没有看我。我在人群里偷望他,他的头发已经很长了,遮住大半边脸,不太看得清他的表情。仍然瘦,穿着一丝不苟的黑白细格三件套西装,扎暗红色领巾。抬手间,我便看见他的硕大蓝宝石戒指,和两年前那夜的一样。

    所以想入非非的人是我。所以目光闪躲着追随他的人是我。我看见他侧脸认真倾听,看见他低下头去,看见他时而转动自己指间的硕大戒指,看见他没有看我。

    从酒吧出来已经是夜里两点,夜到盛处,天色近墨,只有一点星光。我便朝那星光走去,心中有烈火熊熊在燃,几乎可以烧盲了双眼。

    我忽然很渴望有一场雪。温柔又恬静的覆盖下来,在这火原之上。

    便做了一个决定,如果今夜下雪,我便爱沈之方,沈之方便爱我,我就要带着我所有的银行卡去敲沈之方的门。如果他不给我开门,我便要在他的门前苦苦哀求不去,一直到他给我开门为止。一旦他开门,他便不可以再拒绝我,如果他拒绝我,我便从他家的窗口跳下去。

    如果,今夜下雪。然而没有,没有雪,什么都没有。

    原来两年过去了。我已经32岁,沈之方呢?我从未去求证沈之方的年龄。我总以为什么都不问,代表着我对他无所求。我以为那是一种暗示:我爱你与你的年龄你的名字你的过去都无关。然而或许沈之方听不懂,理会不到。或许他无所谓我爱不爱他或是怎样爱他。这样想来,大概我是亏了,一腔热血并没有卖给识货人知。

    第二日沈之方却找上门来。我一夜没睡,很早便去上班,在事务所门口意外撞上了他。他仍然穿着夜里的衣服,可见并未归家。只是多戴了一顶黑色礼帽,配他极秀丽的面容,那般好看。他看见我,便轻轻一笑,同时摘下礼帽,微一弯腰,道:“早安”。

    我无法拒绝,便请他进了事务所。事务所里有咖啡机,我又去给他煮咖啡。这次我知道他在背后看着我。我紧张得一直手震,咖啡便洒了出来,他来帮我,我连道不用,两人身体靠得极近,如果此刻我伸手,便可以揽他入怀。他的身体,我何其熟悉。

    便脸红起来。我这么不甘心,简直注定一败涂地。

    “为什么昨天看见我,没有理我。”他开口问我,语气竟然有一丝委屈。

    “我……你也没有理我啊。”话说出口便觉得后悔,这样我几乎像小朋友斗气了。

    “我很不快乐……你不要拒绝我……”,沈之方低低的说,停一停,来握我的手。我以为我会多么渴望与他的触碰,然而身体却条件反射般弹起,“不”,喉咙里的声音竟不似我的,又短促又尖锐,连自己都吓了一跳,咖啡杯应声落地,洒了沈之方一声,我又手忙脚乱的找纸巾,极其狼狈。

    抬头看到了沈之方的眼睛。沈之方哀伤的时候,眼底有一点蓝。

    他顿了顿,站起来,对我说,“我知道了”,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又听见他说,“我走了”。

    这样竟然是沈之方前来求我开门,竟然是我拒绝了沈之方,多么可笑。这么美丽的沈之方,他要来握我的手。我大约很难过,又有一种近乎自虐的快乐,原来我不是非输不可。甚至我想,或许我伤害到了沈之方,原来沈之方可以被我伤害,不禁有一点沾沾自喜。

    原来手刃爱人有这般的快乐。我忽然觉得自己实在很脏,在与别人讲沈之方的便秘与性欲时,我并没有觉得自己脏。然而此刻,我却觉得自己极脏。并在这脏里,找到了实实在在的理由——原谅我原本不配。

    如果此刻有雪落下。但是没有雪。

    赵胖子给我电话,是夜里九点零七分,我并未下班。这个时候的电话总不合时宜,要么来得太早,要么来得太晚,我略有狐疑,按下接听键,“喂”,然而那边很静,并没有人说话,“喂,搞什么”,我再问,以为是误拨,正欲挂断电话,却听见人声,沈之方的声音,沈之方说,“怎么这么慢,晚上没有吃饭吗”,然后是他的扑哧笑声。像痒极,骚笑。赵胖子说,“你来,要不你来,你来试试”,又过了数秒,便听见沈之方短呼了一声。

    ——我便知道这个时候他会短呼一声。并知道,然后他会屏住呼吸,他会闭上眼睛,咬住下唇,额上出细细密密的汗,最后是满足的轻叹。

    还有大腿间的黏腻,我都知道。

    赵胖子1米7的身高真让我恶心,赵胖子的小肚子真让我恶心,赵胖子右脸上的黑痣真让我恶心。我无法想象沈之方会把自己送去给赵胖子做。沈之方真是脏。我握着手机,越握越紧,然而那边已然挂了电话,我再拨过去,已经关机。

    一直关机。果然是贱人,一对贱人。

    我又打电话给其他的朋友,“你们今天谁见到了那个死胖子”,我劈头盖脸的到处找人问,“你们今天谁见到了沈之方”,“你们知不知道赵胖子和沈之方现在在哪里搞。”

    我竟像一个嫉妒的夫。竟为他如此自取其辱愤怒。

    终于问到原来今晚赵胖子带了沈之方回家,不过九点就开始搞,这么亟不可待,真是贱人。我便雄赳赳气昂昂的,一心急着要去捉奸,试图一脚踹开赵胖子的门——然而踹不开,便急着,一下一下狠命拍门。

    “赵胖子,你给我滚出来!”
    “沈之方,你给我滚出来!”
    “你们这对贱人,给老子滚出来!”

    于是滚出来一个赵胖子,圆溜溜的脑袋,圆溜溜的肚子,还有,软塌塌的阴茎,垂头丧气的两个软蛋。我抬腿便向赵胖子的腿间踹去,赵胖子急闪躲开,我一脚踹空,险些跌倒。

    “连照!你神经病!我就操了沈之方又怎样!”

    我不欲争辩,直冲进他的房间。

    “沈之方是你的吗?啊?”
    “我和你这么多年的交情,你居然要为了一个沈之方和我动手。”
    “上过沈之方的人,你有本事就都去动手!”

    沈之方笑眯眯的在被窝里探出脑袋看我。笑得真是山清水秀。

    我冲到了床前,却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停了停,把地上的衣服丢往床上,沮丧的在床尾坐了下来,并给自己点燃了一根烟。

    或许沈之方爱我。我想。或许他真的爱我。

    眼泪就这样默默地流了下来,流了一脸。

    沈之方就来摸我的脸,极温柔的摩挲,我握住他的手,他的手上有我的泪。

    赵胖子倚在门边看我们。

    “你们什么意思?在我面前表现恩爱吗?”

    我不说话,沈之方也夫唱妇随不说话。

    “哎呦,果然还真是恩爱啊——可恩爱又怎么样,你家沈之方还不是送上门来给我操。”

    我急站起来,想说些什么,但什么也说不出,急欲甩脱沈之方的手,但沈之方一下子紧紧抓住了我,我便不知如何自处,又缓缓坐下。

    “你穿完衣服,我们一起走吧”,我转身对沈之方说。就这样重新被他控制,这样想着,脸上的肌肉便不由我控制,一下一下抽搐了起来,按都按不住的抽搐。但我没有退路,今天我这样急冲冲的跑来宣布自己对沈之方的所有权,今天我这样任由沈之方摩挲过我的脸——那么活该我没有退路,沈之方终是得逞了。

    沈之方粘湿的手心多热,热得如我正握着一团火。我抬腿跨入这炼狱之门。都是火。沈之方细细的齿是暗暗的火,沈之方狭长的眼睛里有一抹跳跃的火。我的过去与未来,都被这火,一应燎去。

    ———— TBC ————


    历史上的今天:

    别人的小说 2009-04-29
    罪恶之城 200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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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下面Blog引用了该文:
  • 宠儿(下)

    Blog:狠狠红
    2009-07-21 18:08:04

    评论

  • 很有爱!
  • 下呢下呢下呢……
  • 这一段其实写得蛮一般,但是(下)写得我很自high啊!
  • 唉,太好了.
    小红我爱你
    快点写下
  • 其实我自己也觉得有像。
  • !!!!!!!!!!!!!!!!!!tai hao kan le!!!!!!!!!!!!!!!!!!!!!!!!
    I think of <happy together>,I don't know w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