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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9
Y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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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ippleye.blogbus.com/logs/36314246.html
周五那天张依诗MM问有没有兴趣给QQ写一篇关于阿娇接受访谈的娱评,原本有的,但是一听编辑要求的思路方向就觉得索然寡味。到底阿娇值不值得我原谅以及值得观众原谅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吗?如果YZM所引发的讨论是到底女性和男性谁是受害者谁更值得原谅,那么YZM实在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如果我想要找一个人类爱情的缩影,也并不需要参照YZM。
实在不原谅谁也不讨厌谁,他们只是偶像光环破灭后的名人而已。然而作为以娱乐业谋生的我来说,却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曾经流行文化最核心的产物是什么?不是唱片,而是偶像。是人,专辑写真电影,都是偶像的载体而已。如今偶像这种产物可以带来的收益已经岌岌可危,在YZM之后,娱乐圈明星这个行业在公众眼里就更cheap了,去消费明星即便是个性一点的中学生也会觉得好傻。而这个行业的倒塌最终当然会影响到行业链上的我——我从来不认为娱乐业是为了真正的电影,真正的音乐工作。
不要真的相信这次经济危机对娱乐业来说是契机,不要再谈什么“口红效应”,时代不一样了。去起点、晋江看书这么便宜,为什么要选择消费偶像呢(这些偶像还被逐渐证明了滥交、虚伪、没有才华,连个性都是包装出来的)?玩劲舞团虽然不便宜,贴吧里的那些“你们不要骂了,不就是想找人睡觉吗,老娘的B就在这里要的拿去,不要再骂我们了”被很多人嘲笑,然而其中那种一脉相承“誓死要捍卫我们自己的世界”的精神,难道不是每一代的年轻人都有过的?只不过曾经有人把热情献给当红小兵,有人把热情献给四大天王,现在这一代把热情献给劲舞团而已——所以该被嫉妒吧,我们这一代中学的时候攒钱买磁带买明星杂志,下一代不会了。所以他们比我们更SB吗?不过都是舍不得吃早餐而已。
难道娱乐业还要号称“音乐不死”么,难道大家真的这么相信过去20年里这个行业所创造的利润真的是音乐驱动的吗?即便是巴赫,也不是被每个人都需要的。而不是巴赫的那些,为什么不可以被明晓溪、郭妮、《星辰变》、《庆余年》、cosplay,同人文化、劲舞团、QQ红钻蓝钻、网络自拍达人、博客秀们所取代?感动的需求,归属感的需求,社交的需求,以前年轻人必须靠音乐及娱乐偶像来完成的事情,现在已有了更新鲜更快捷更有效的替代品了。
所以,YZM的意义在于割地。所以,这个产业链上的所有人,都有理由憎厌并且永不原谅这几位主角。今日在因为他们而兴奋点击率上升了多少个点的娱乐频道,总有一天会知道,这其实并不是一个喜讯,反而加速了这个行业的灭亡。
全世界的这个行业都在自毁前程。在《纽约时报》去年年底所谓揭露安吉丽娜·朱莉公关术之前,我大概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一直在《Ming》的“环球娱乐事件薄”里刻薄着她的怀孕和慈善,然而《纽约时报》站到她的反面,让我由衷的觉得——没有钟仙步管制的媒体果然都是趋短利的啊。需知在安吉丽娜·朱莉这一代人之后,好莱坞再也没有可以输出到全球每一个角落的娱乐偶像了。可以被歌颂的巨星越来越少(究竟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学会欣赏嘉宝的脸)。多好,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意识形态上的渗透少掉了一个途径。
好像就在不远的两年以前,我还坚定的相信,10年左右亚洲的娱乐中心一定会转移到内地。现在看已经觉得未必,不是因为觉得日本韩国还能担此大任,而是这个行业,或许会在10年左右,变得不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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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其实你们俩的讨论点是不同的,你说的是娱乐产业,他自以为说的是人类音乐其实说的不过是唱片产业而且还不包括非商业的那种。觉得你的更有说服力一些。
http://www.wangxiaofeng.net/?p=2838
也是作恶
觉得下面的评论很有看头~~
——事实上,广播的确是不再重要了。被取代不是说价值归零,而是说不再(那么)重要了。不过这几年随着私家车的增多,广播又开始重新成为一种(在限定环境下)很重要的媒体。自己开车的时候,眼睛总没有时间去看画面了吧?就好像现在一直在想,公交车媒体会不会导致默剧的重新流行。以及,minibook的流行,会不会以后网站的界面设计会充分考虑10寸本上的适应性。媒介本身的特性,会影响到承载其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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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以前讨论燕赵门的时候,我们都认为,陈冠希比较容易重新起来,张柏芝也比较容易重新起来,但是阿娇没有那么容易。无他,陈冠希本来就是靠卖弄坏孩子形象的,燕赵门反而加重了这种印象,也让陈冠希变得更激更酷;张柏芝的形象本来就偏张狂豪帅女。而阿娇一直都是卖半成熟少女的乖巧玉女卦,所以燕赵门对她来说是一次完全的形象破灭,没有重塑。
但是,讨论这件事的时候,忘记了类似于香港父亲母亲道德重拯联合会之类的机构,他们会认为发生这样(大)事情的陈冠希、张柏芝,当然更包括阿娇,不再适合作为公众人物在大众面前出现。所以他们拼命写信给香港电台、电视台投诉。所以与这个时代的主流道德观冲突的陈冠希、张柏芝,虽然所卖形象上反而有一定程度的加分,但是,没有媒介渠道敢再去卖了,造成商业价值的破损。
但是反正这个时代,偶像可以卖的东西好多。陈冠希可以卖“坏”、芙蓉姐姐可以卖大脑缺水、白灵可以卖风骚、大小S大小炳一群人可以卖八卦跟嘴贱……反正这个社会这么宽容又这么好奇,能吸引到眼球的都是价值。尽管这个价值,可能因为太碎片而不易整合,无法实现价值在商业上的落地罢了。不过也没准以后会有类似于广告联盟的红人联盟,可以去把若干小红人整合起来一起打包卖掉?听上去好难。不过张靓颖、胡彦斌、吴克群的nokia音悦人,是不是类似的尝试之一?
还会不会有真正的娱乐全民偶像?可能还是会有的,我觉得这是人们的心理需要。大众还是需要有一个没见过面的人都可以去一致讨论的话题,不管是周杰伦、芙蓉姐姐还是士兵突击武林外传,这是给人安全感的一种东西。还是会认为娱乐不死吧。如果把京剧、相声小品、电视电影、音乐演出、休闲阅读都算在大娱乐的范畴之内的话。就连相声,死了这么多年后,都重新有了一个郭德纲。没准音乐和表演,(话剧电视电影是表演在现场/电视机/大银幕的媒介形式的落地),在各种新媒体上的变形,会重新热起来也不一定吧。
我也班门弄斧说说我的想法吧,我觉得没有必要这么悲观。“去消费明星即便是个性一点的中学生也会觉得好傻。”可是在她们眼里劲舞团会是一件更傻的事情。消费明星本来也不是什么高贵的事,既然你都说了,从来不认为娱乐业是为了真正的电影,真正的音乐工作。那么“割地”之说可能言重了。选择更多了倒是真的。但娱乐业真的就这么甘心乖乖退出历史舞台么?以偶像个人魅力为中心的模式的娱乐业不再有市场,但没有谁规定娱乐业就一定得以明星的个人光环为中心。想起现在的台湾艺能界,已经要靠赤裸裸爆料明星隐私来搏收视了,并且涌现出大把的通告明星,不唱歌不演戏,全职娱乐大众。但也不能说这就是杀鸡取卵。一切都在随机应变,迎合市场的办法,大家都在找,你能发明劲舞团同人小说吸引loli,我自然也能搞出噱头吸引有窥视癖八卦心的各色男女。在以利益为中心的前提下,一切反而好办了。反正“音乐不死”是一句屁话,那么就不要再假正经给我设底线。大家都疯狂了,那就比比看谁更疯狂。
如果YZM所引发的讨论是到底女性和男性谁是受害者谁更值得原谅,那么YZM实在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如果我想要找一个人类爱情的缩影,也并不需要参照Y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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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以后娱乐圈的出路(如果有)恰恰就在这里吧。走下神坛的明星,活色生香演出荒诞剧给大众看。真人秀在欧美已经发展的很成熟了,而在智慧爆棚的中国,它永远可以发展出更好的变种。
PS:我还是愿意相信音乐不死的。我想这一族群人数应该也不少吧。市场细化下它会被剥夺一部分市场,但也顽固占据一部分市场。就像电视的发明很多人马上下定论radio将被取代,但事实证明没有。
我始终顽固地觉得,最有价值的东西,再式微,从宏观来看,也将由它们来主导时代的发展。
这篇好喜欢啊。
另外你何时把那些坑填了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