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12-23

    黄碧云/饕餮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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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外三十上一篇写黄碧云的旧文,作者是李志超,黄碧云的祖利安。用的标题是《堕落女子黄碧云》,文章里面充满了跟踪、窥探的意味,很像他拍的电影《妖夜回廊》。这种关系黄碧云应该会觉满意。“一生一世”,就像黄碧云自己的文章里写过的祖利安。

    看黄碧云写祖利安,再看祖利安写黄碧云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李志超对于黄碧云的迷恋,黄碧云的略显烦恼以及得意。黄碧云的存在对于李志超来说应该是标本,恨不得敲碎她来看她的构成,她的曾经她的发展。她是他了解人生了解人世的一个入口。“我都问她用什么刀片割自己?为什么捉着他的手不放?为什么嗅她的头发……”这一串句子读下来犹如看恐怖片,却莫名其妙充满了色情的味道。李志超一定是刻意写成这样的气味。而黄碧云会享受这样的窥探吧。自己的存在可以这样成为另一个人灵魂的养料,黄碧云这样做作的人。活着就像一场盛大的行为艺术,或者李志超才是黄碧云这场表演最投入的观众。

    像一只尸虫一样,去咀嚼她,去消化她。吃掉一个人,再吃一个,做一只好胃口的饕餮兽,人生多吃多美丽。

    附:黄碧云写过的李志超

    祖利安也有来看表演。最后一晚,他推开化妆室的门,我便大喊:好烦呀。他也喊:做乜喎。然后我想:我从来不用这样无礼的方式跟人招呼。但见到他我真的觉得好烦。一年级的时候,我坐在他旁边,老扯着我说话,是他累我给老师赶出课室的,上的课好像是「传播学导论」。到四年级又因为谈话给老师赶出课室,大概也是跟他谈话。他声音高,人又嚣张,又老爱叮着我,将我当做假想敌,到今时今日仍叮着我不放,游笑说,你和祖利安是一生一世的了,他不会放过你的。我苦笑:我也有这样的感觉。
     
    所以不时会收到他的电话,尖声尖气的:黄碧云﹣呀,我系李志超﹣呀,你call我呀。我总像见鬼一样,哎呀的,但又会回他的电话,说,又做乜呀。他现在在城大教书,也拍电影,又买了楼,母亲得了个怪病。他母亲以前以为我是他女朋友,总会煲汤笼络我,但后来发觉搅错,就不大有汤好喝了。 

    四年级时和他吵过一次架。我是不大会吵架的人,高声说话会声震兼口窒。那次他和我争摄录机用,在技术员的房间吵着,老师在房间讲电话,因为我们很吵,就缩在一角按着耳朵讲电话。讲完电话就劝,大家同学,不好吵架。后来一样和他一起去看电影,看表演,在课室跟他传纸仔和谈话。 

  • 继续选秀话题。

    很多年前,我在天涯上目睹了一场玉米和荣迷的掐架,起源于李宇春翻唱的《红》。说掐架委实过了,实际上荣迷打得玉米毫无还手之力。之所以胜局如此倾斜,不是因为荣迷特别能言善道,而是,李宇春和张国荣这样早已被整个国家的文艺青年、知识分子、媒体圈封神的人相比,边缘得不能再边缘。所以荣迷可以很方便的摆出“理你都算高抬你了”的姿态,掐得整个玉米群集体消声不敢多言。这对于以彪悍著称的玉米来说,这样的胆怯算不多的体验。何况围观的观众多有“玉米也有这一天”的快感。

    传说某个元老玉米群的名字叫做见证群,我心怀恶毒的想:无论如何,再怎么见证,李宇春的神话尽头,都不可能是一个被整个国家的文艺青年、知识分子、媒体圈封神的人了。李宇春本人使然,更重要的是整个娱乐圈环境使然。我并不讨厌玉米,很多时候,我感谢并仰慕玉米——正是因为满门忠烈的玉米存在,所以李宇春可以被安心的赋予多种实验。

    这真是一个悲哀的环境——拥有人数最多,最忠诚的粉丝的内地明星,拥有的却仅仅只有粉丝,没有来自于粉丝外的认同,她身上的符号仅仅只是一个选秀时代的开始和最辉煌的时刻,她激发的思考是对于选秀本身,而不是她本人,而不是整代人的选择和文化。这不是一个巨星的特征。这不是一个巨星的时代。

    为什么内地流行文化至今未能孕育出明星制?

    作为一个媒体从业人员,我在搜狐任职的时候被迫写一系列“×××不是音乐”“×××不配称作音乐”的稿子,我被迫写李宇春不是音乐,张靓颖不是音乐,选秀对音乐毫无意义反而有害,彩铃对于音乐毫无意义反而有害,一切的一切,对于音乐都有害。那时我的领导是一个真诚具有狂热理想主义色彩的人,他曾经抵押自家的房子,为了凑钱让皮影戏来京演出。但写这样的稿件对我来说非常痛苦,因为我毫不认同我所写下的文字。或许是因为我不够理想主义,站在这个历史阶段,“娱乐工业”对我来说,比“音乐”更大,更让人激动,更有意义。

    香港上个世纪90年代的时候,娱乐业萧条。作为娱乐圈自救的一大举措,香港媒体评选出了四大天王,方便为这四个人集中所有的资源。但我们内地的媒体从未有这样的自救意识——或者从本质上说,我们从未有,其实娱乐媒体是娱乐工业内一部分这样的意识。我们热爱批判,我们热爱去寻找某个明星之所以不配拥有如此盛名的原因。换句话说,我们从未对于流行文化有着足够的尊重。如果可以,我们希望把这个工业给消灭了,我们希望年轻人有更严肃的、更道德的喜好。

    基于严肃和道德的标准,通过我们的媒体,给我们过滤选出的明星其实千篇一律:赵薇能苦尽甘来的原因和她本人的作品没有多大关系,而是因为她树立起了一个文艺女青年的形象。

    在严肃和道德的标准下,亚文化永远是亚文化,娱乐工业没有成为这个时代的显学的资格。偶像、流行音乐、电影,这些娱乐工业的产品,被放心的归类到某些人某些年龄才有兴趣的快速消费品,流行的偶像和流行的洗发水品牌并无太大区别。娱乐工业并不和每个人相关,娱乐工业和现实生活也无必然联系。

    其实娱乐工业需要的是坏孩子的形象。唯有坏孩子的形象,才能引发全社会对于流行文化的思考,才能深刻的卷入所有可能被卷入的人,迈克尔·杰克逊不仅是一个pop idol,更是一个pop icon,对他的思考可以上升到哲学层面,唯有这样的存在,才可以激发起所有阶层所有层面的认识热情,才可以让娱乐业在不同层面得到理解和接受,甚至对他的拒绝也同样是一种被娱乐产业卷入。他无处不在,你不可能看不见他。同理麦当娜,同理嬉皮士运动(由音乐风潮的变革开始,新的偶像,新的价值观,引发一个时代的激荡,这个时代的代言人和领头人是摇滚歌手)——对于21世纪的今天,要想从网络、色情、游戏、动漫业分一杯羹,已经越来越不容易了。娱乐业对于年轻人的垄断地位,早逊于20年前。高尚的丛飞对于引发整个社会对于娱乐工业的关注和思考,无甚意义。亚文化想要夺权想要革命,需要以逆臣的姿态出现。

    明星制,娱乐工业拓广自己疆域的必经之路。然而在内地,目前却没有看到太大希望。

    选秀出身的偶像,更是没有被整个国家的文艺青年、知识分子、媒体圈封神的机会。做一个选秀歌手的粉丝,需要多狂热的理想,才能相信有朝一日他出人头地,可以站在这个娱乐圈金字塔的上端,意气风发的做偶像,像暴君一样统治歌坛。

    ps:我不会屯ep的,一个粉丝团除非大到了玉米那样的量级,否则根本影响不了偶像的星途。大粉丝团,中粉丝团,小粉丝团该有各自不同的生存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