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04-12

    阴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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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逛时尚论坛的时候,看见某款粉底被达人称作“阴性粉底”,于是立刻开始失落于自己狭隘的知识面。虽然我在自己简历上已经可以号称自己为《青年周末》写过美容专题,但是……什么是阴性粉底?
    过了好几秒钟后才反应过来,“阴性粉底”不过是“隐形粉底”的笔误。然而,“阴性”是一个多么具有噱头的概念啊,如果真有一款“阴性粉底”,想必也将大卖。
    关于阴性粉底的联想——养肤粉底这是一定的,然后官方称里面含有胎盘,民间发展成其实不是胎盘而是阴婴,还有有等等等等其他阴性元素,东南亚的贵妇们不抢疯才怪(但当红的包皮精华是欧美研制出来的)。
    关于阴性,劳伦斯·布洛克该是吧。
    侦探小说看得很少,类型小说不是我的最爱,尤其是如今到了在文学上不再有憧憬的年龄,已经多年几乎不看小说。说起侦探小说……我看过的古龙的楚留香传奇陆小凤传奇算吗?
    但前段时间还是不能免俗的被劳伦斯·布洛克的风给刮到了,新星出版社对他真是看好,居然本本都是硬皮精装版。据说劳伦斯·布洛克是梁朝伟挚爱作家之一,据说是王家卫介绍给梁朝伟的,据说王家卫新剧的编剧就是他。
    看完的感觉就是,果然好配梁朝伟。
    如此通俗又如此阴性,一股不干不净的潮气迎面而来——据说劳伦斯·布洛克所属的那个流派叫硬汉派侦探文学?
    oh,my god,小女子芳龄23。把侦探故事掺着村上春树的笔调一起卖的小说,居居居然是硬硬硬汉派?
    书里面的人生观数起来只有一条:人生如此痛苦,不如喝酒,世途惟觉醉乡宽。
    《伤城》里金城武角色的原型?金金金城武是硬硬硬汉派?
    为了要表现主角的厌世感,定价29元的书,有20元都花在了听主角絮絮叨叨的讲述戒酒之艰难。以及每隔两页就要跳出来自我表达一下的破碎感:“我的生命是块浮冰,碎裂在海上,不同的碎片朝不同的方向漂去,永远没有复合的希望”。
    真适合梁朝伟!这么上流的厌世感和这么上流的破碎感,一定只有拥有如此忧郁电眼的他,才能饰演出来吧!
    比起厌世感和破碎感这样的词来,骚这个词何止不阴性,骚骚的,简直阳性到流光溢彩富丽堂皇。
    《银河系漫游指南》的宣传文案就很骚。作者做过PINKFLOYD的吉他手,做过阿拉伯王公的保镖,还做过鸡场清洁工。而IBM的超级电脑深思、google、yahoo翻译工具宝贝鱼的名字创意都取自于这部小说。
    《银河系漫游指南》这本书的内容也很卖弄,比如超级电脑深思计算了一千万年的世界终极意义,答案是42,不算多深刻,但这个脑筋急转弯至少不是冷笑话。
    虽然说地球其实是老鼠定制的这一点,有点冷笑话。
    但定制奢侈行星,这种讽刺不算多么高明,但至少也很摇滚啊。
  • 2007-04-11

    做三本书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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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日发癫和p性男从东单吃过日昌以后走回家,走了两个小时,到家大约半夜2点,路上讨论了无数秃逼还是不秃逼的问题。其中的一个是:“如果你是一个作家,你最希望哪本书其实是自己写出来的?”,或者“你不是一个作家,你是一个广告公司的创意总监或者营销总监,你最希望哪个方案其实是你想出来并执行的。”
        诸如此类。 
        p性男希望能占为己有的是牛顿三大定律,我表示理解——当然,相对论也非常伟大,伟大的定理有无数,然而牛顿三大定律的感觉是完美对称,我们这个星球,无时无刻不建立在这三大定律之上。
        简直就像地球是牛顿发明出来的一样。
        而如果成为作家的话,p性男的第一直觉是成为王朔,之后修正了一下,终极理想是《银河系漫游指南》!
        我顿时很受鼓舞,回想到自己初读这本书的感觉。狂躁,怒气冲冲,嬉皮笑脸,玩世不恭的背后是作者一颗虚无主义者颓废又孤独的心,但同时又那么生机勃勃。像一种专横的绿色,强制又不讲理。
        回家以后就在淘宝上定了这本,打算重看一遍,又意外发现这本书的续集《宇宙尽头的餐厅》也已经翻译到国内,一起定下。书很薄,送到以后3个小时就看完了。
        然后爬上blog,为这两本书打广告。没看过的都赶紧去看吧,我相信既然是我的朋友,就不可能不喜欢这两本书。
        (另外,不要问我如果我是作家最渴望写出什么样的书,我的答案狠装逼的。)

        另外,还推荐看这本书,也是这段时间在看的,类似于费孝通的《江村经济》,但不是从经济制度上来讲述农村的变革,而是仅仅就家庭内私人感情的变化来审视这些年来的农村变化。
        网上有全书的连载:《私人生活的变革》
  • 不想写blog的原因是,只要开始想记录生活,那么排第一位的必定是痛恨工作。而我对自己的个人塑造,总是要比成天神经兮兮骂工作却总赖着不走要潇洒一点的。
    4.1请假没有成功,于是没有去看成电影。下班的时候已经凌晨一点,原本想写几句话,但那天做了一件错事,于是便不想在这个时候去说自己在怀念一个人。
    不敢担当一定不是他喜欢的,我不敢写blog,就像不敢面对他。
    就好像04年的3月末,坐在影厅里,心里有一种作汇报的甜蜜和坦然,那个时候用的手机还是三星的a408,手机的短信见证了一段刚刚开始才一天的恋爱。
    报喜不报忧。希望自己永远可以对他说,我很好,多谢,leslie。
    4月3号醒来的时候阳光非常好,可能因为作了什么梦,醒来想到的第一个人是pippo。
    那个梦一定非常的酸,因为那天我都在酝酿着要写点啥,名字叫《双十记》,73年生与83年生之间的10年,97年开始喜欢他到如今07年的十年。那个时候他是我现在这般年纪,10年了。他从新秀变成老将。
    我害怕别人嘲笑我没有拍桌子大喊老娘我不干了的潇洒与勇气,但不害怕被人嘲笑酸。既然我都酸了这么多年。
    问好友,如果以现在的心智阅历,但年龄却小了10岁,重新读一次中学,是否愿意?
    她说愿意,因为想在中学好好谈一场恋爱。复旦女生的想法。
    而我只想好好读书,好好学习。三流本科的想法。
    不过,好好读书的同时仍然要每周二都跑去买体坛周报再气喘吁吁跑回来上课,把pippo的新闻从头再看一遍,也仍然会一遍又一遍租古龙的小说,热切的推荐给所有人看。
    爱过的,如果可以再从头爱一遍,会是多么美好的感觉。
    也有一些偷偷狂热过几天,之后就再也不肯承认过的爱恋。但也有些倾慕,无论开始的时候多么漫不经心,多么轻狂,也仍然会一辈子都由衷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