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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2
怀着成为起点百万年薪作家的梦想
于是我真的开始琢磨到底我能不能写出起点系的小说,也就是我到底有没有可能扯出100万字来——不讨论可行性,只讨论可能性。
首先要有一个内核。虽然起点系的小说内核并不会被读者注意到,但是有一个内核是为了方便自己编故事,否则故事就太散反而很难编下去。我在烈日炎炎的菜市场一边买西红柿时一边给自己确定的故事内核是:如果一个人生来为恶?如果一个人的才华与能力所在就是破坏?
代入起点系小说……嗯,有了,主人公得是一个灾星煞星转世,比如什么地空地劫。而转世的原因是:佛道大战比较炫比较起点……但我的宗教知识好欠缺啊。
前10万字,写主人公如何一步一步认识到自己身为煞星的使命的,他是怎样被激活的:他本来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小孩子,长得也不够好看,人缘也不算很好,就是很普通的一个小孩,但一直抱有“总有一天我会突然被超能力光临”的幻想。这个幻想在他童年期没有实现,少年期也没有事先……终于某天到了青年期,他突然发现自己可以用意念翻书,而后有声音(这个声音是无形的还是有形的没想好)说,怎么样,有超能力不错吧,来现在开始follow me,你就会发现自己越来越强,然后这个力量从诱导他偷偷摸摸把隔壁半岁小姑娘痛打一顿之类的,慢慢升级到,你去取你父母血肉各一块,然后吃下,就会被赐予一种什么什么样的能力。
然后到父母血肉下肚(期间要不要出一点意外让他父母干脆被他失手杀死没想好),主人公终于被告知:你已经初步被激活了。你本来就是这样的命运,你出生的就是为了破坏世界和平。现在你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能力所在,也做出了不可逆转的事情,而你的超能力建立在必须为恶这一点上,你想杀人的时候你就身轻如燕,你想救人的时候则只能步履维艰。
啊……想到这里想不下去了。好吧,修改一下,把我不熟悉的佛道背景丢开,异世大陆算了。主人公意识到自己的命运,开始想逃避自己的命运,他杀死了诱导自己的这个声音,并且若无其事的活了两年,不再渴望超能力,不再渴望与众不同——但是,暗中观察他的人每月提交的报告里对他的考评是:越来越接近我们想要的那个人,越来越心思慎密,越来越不相信任何人。杀死诱导者,才是这个真正的激活程序中的第一步。
那么主人公的完美形态是:他是一个人类社会的病毒,他传染冷血、不动、屠杀。他的存在是为了让这个社会走向死路。
然后就是要开始慢慢揭秘这个主人公真正的使命,挠头,他到底是啥使命呢,他是路西法转世——那也太土了,耽美小说才那么写。好吧,他是一个人造人。他是某人的DNA改造体,某日他将完全继承另外一个人的记忆和逻辑,但是他将冷酷并且嗜血。为什么要有这么一个人造人?因为原型身体有疾必将死于25岁?这个理由易写但难以展开充不了字数。那么就是两派之争,他是敌派的底牌,将像传播瘟疫一样在敌方体质内部让其崩塌。为了让这个小说背景大一些,那么这个两派是——资本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吧……擦汗(如果要这么写还得去补冷战的课,起点小说果然不是我能写的啊……)
嗯,可是这样还是不能让我自己信服,为什么他会被制造出来。还是要借助于神神鬼鬼,才可能把故事说圆。
那么……很多年前很多年前,这个星球这个文明被神明创造出来了,神明留下预言书,描绘天堂:人类不再贫瘠,不再痛苦。很多年以后,这个文明已经进化到近似天堂,人类富足,寿命很长,无需耕作,甚至不用学习——只要植入芯片就可以。每个人出生便接受机器的检验,确定有才华的人被另外培养。少数精英分子创造这个世界上所有新的东西,供养大多数人,而这些大多数人只要玩网游就可以快乐度日。
在这个已经接近天堂的地方,神明已经无需要存在。世界永远不会毁灭——连备用星球都已经找了好几个。
神明多年以后回望这个自己一手创造出来的文明,极为震怒。决定以人类的方式来毁灭人类。
bingo!终于说通了……真是不容易啊,p性男快来看,我真的可以编起点故事的!
那么接下来就是主人公并不接受自己的命运——从一开始逃避,到后来极其顽强而悲壮的对抗,对抗神,对抗自己的本能,对抗整个人类社会的堕落。真是太悲情鸟……具体细节,唔,改日再想吧。
(废话,要是接受自己命运还写个p故事啊。)
亲情线:有明确性格特征的人其实最好写。并且亲情线塑造的又俗世又温暖最为好看。既然是人造人那么他必须得是某个大雨夜捡回来的。父母必须很相爱很相爱又很爱他很爱他。那么主人公的老爸是一个胆小懦弱表面好色内则对妻子百依百顺,母亲又贪财又泼辣,但是对自己儿子极其护短。
友情线:要不他不要是一个人了,是一个军团好了……他是被神明选中,投进这个文明的病毒之一,其他还有病毒107,有的是朋友有的是对手。
爱情线没想好……务必要种马!p性男说我写不出起点气质的小说,我不甘心,我深信只要一种马本小说的起点气质就会飙升10倍。
文风要稍微恶搞一点。本身故事在起点小说里算黑暗了,细节上不搞笑怕是读者看不下去。
自我评估:首先要肯定一下自己——我比我自己以为的能扯,但极限就如此了。我的执行能力很差,也缺乏控制力,控制力需要毅力和专注吧,那种真的把小说当作精细工程图纸一样,定出提纲,然后每天固定时间耕作。很遗憾我思维上容易涣散,体力上容易不支。村上春树那种努力锻炼身体以及按计划表过每一天的生活态度,才能供养起那么高的创作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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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1
吃饭
现在的体重,空腹的时候85斤,但还是比大学里86斤时看上去胖,点解?
并不是刻意在减肥,而是一个人日子过得颠颠倒倒,每周p性男见到我都会觉得所谓面有菜色这个词,原来是真的。但这个礼拜突然又焕发了下厨欲,和刘阿大同学两天内吃掉了2斤猪肉,2斤排骨,2斤芋头,西红柿2个,还有7个棕子(刘阿大偷吃我的西红柿炒肉末!不过既然阿大不嫌弃我,那我也不能嫌弃他啊)。
因为吃饭颠三倒四,所以就培养出了我的维生素强迫症。最神经病的时候我每餐要吃五六种各种补充膳食片,现在是三种。有一次全天没有吃饭,晚上在床上睡觉的时候越想越慌,爬起来空腹就吃各种维生素片,吃了6大片,食道划伤了好多天。
后来p性男也加入了保健食品的行列,于是我们各自在淘宝上下着金额500以上的订单,在饭店吃饭的时候,各自掏出各自的药盒。不知道饭店服务员看到我们这般,会不会回头把我们用过的餐具,狠狠刷20遍。
上周末和p性男去北面的一家麻辣烫吃宵夜,想起来,我竟然没有吃过麻辣烫,p性男说,是啊,你就是一个没有社交生活的人。是的,高中的时候一直到毕业我也没有认全同班同学过,大学的时候我也从未和朋友就着路灯吃麻辣烫喝啤酒,弄不清楚本班到底有哪些人,从来不参加班级的集体活动,工作以后也不能把隔壁部门的人与名字对上——所以要多谢成为醒目的这两年,我几乎是第一次拥有集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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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9
别人的小说
斥巨资买了两个安睡宝的枕头之后,我便可以每天睡足14个小时。半昏半醒中间看的是《小团圆》,没有从头看起,只是很无序的翻看。写《小团圆》的书评现在已经很多了,但写得好的并没有几篇——我不觉得纯粹意义上的书评人可以进入这本小说,如果是自己写过小说,并且是自传体的,进入会容易很多。
对,没错,我觉得我进入这本小说比较容易。唯一的问题是,隔着回望少年时期的年份还不够长。但即便如此,也可以理解为什么这一段往事会和那一段混淆在一起。也容易分辨,到底这样的回忆背后,隐藏的是什么心情。
从技巧上看这本书——作为一本自传体小说,《小团圆》技巧上真是好,细节的还原感无人能及。那种可以把一切触觉听觉味觉感觉转换成文字的能力,除了张爱玲还有谁。朱天文写到《荒人手记》时自得可以超过张爱玲,但怎么可能有办法比。朱天文那种语感不够只好装边缘人异旅人的写作方式,可见写作于她不是出自于天赋。张爱玲在文字里从来就不用装与世界格格不入的。另外真的,网络作者应该看看张爱玲,漂亮的文字浩荡起来,不用单独把某个自己心仪的句子当做一段,标榜“我这个句子写得不错,请大家认真阅读”。这种写法太见家底了。
从情感上看这本书——怎么会有那么多人说张爱玲冷硬?这么一个敏感、矛盾、自卑、自省的人怎么会又冷又硬。与其说她冷硬,不如说她清洁。极其害怕自己对这个世界是负累般的,甚至畏惧自己的高。
黄碧云的《小团圆》评论真是莫名其妙,差得莫名其妙。黄碧云指张爱玲一副“高级华人”嘴脸——怎么会有这么无聊的评论切入点,更何况说的人是黄碧云,难道还有谁比黄碧云更有高级华人自觉吗,去西班牙学佛拉明哥(当然不是来内地学孔雀舞了),《后殖民志》写得有多差,《沉默暗哑微小》写得有多差,一路走过来,因为觉得写***保钓都不够表现自己宏大的世界观,所以去写阿富汗战争,黄碧云真的觉得这就是进步所在吗(写来写去细节那么多类似)?小说的意义,不会因为其关注的题材意义有多么深刻而变得更加深刻一点。这么一路以来一直扮演高级华人的黄碧云,居然会被《小团圆》里某几句说香港女声聒噪的话伤到,真是脆弱呢。
以下说不严肃文学。
前些日子和p性男出门旅游,我们停下来的时候便各自抱着手机看小说——他看起点,我看晋江。
正常情况下我也是起点而非晋江的读者,只是起点小说动辄几百万字,在路上还是看短一点的晋江比较不累。晋江的意思是,包括言情和耽美。都是纯粹的女性向小说。虽然有耽美读者热爱表现“自从看BL起就再也看不下BG”的高级读者身份,但受欢迎的言情和耽美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小众一点的耽美,还的确算有点特别的价值取向),都喜欢用第三人称描写男主/小攻“和他在一起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见他如此失态过”,再放浪形骸也只为一个人辗转反侧,从此他的整个世界都在一个拥抱里和一张床上。这就是女性小说的世界观,重点其实并不是在谈情说爱,而是藉由被爱,找到了特别的生存价值。
而起点的世界观就是,“我要变强,我要搞女人,我要征服世界,搞很多女人”,嗯,其实和武侠小说的世界观也仍然一致啊。我从中学开始写武侠小说,到现在仍然选起点避晋江,不是为了标榜自己思想里有多么男性化的一面,而多少是因为,对于自己的潜意识过于敏感所以要回避。
和p性男讨论,要不要我干脆在起点上写小说算了,分析的结果是,我只适合写都市异能类型,因为能把细节写得有让人恍惚的现实感。但是我喜欢的是种马和修真类啊,都市异能类一点都不爽嘛。
另,淘宝起点月票价格在1元-3元,按照投入产出比,是绝对绝对绝对超值的,月票榜上常年第一名的书,作者年收入肯定过百万(晋江完全没有任何办法可以稍微一比),而基本上一个月1万张票,能保证在前三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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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9
宠儿(中)
沈之方仍然睡我的左侧,他的左侧是一只打火机,廉价的,一块钱一只,我也曾以为不衬他,给他买过许多昂贵的,都丢得飞快,后来我们都只用这种一次性打火机,一块钱一只,又便宜又好用,我买了慢慢一盒丢在厨房里,一边用一边丢也都不可惜。为何我曾有过那样的执念,一定要觉得配沈之方必然要怎样。
沈之方睡着的时候,嘴抿得紧紧的,眉间有小小的波折,似乎很严肃的样子。我用手去抚摸他紧皱的眉,不由热了眼眶——我也曾想,抚摸他,进入他,好好照顾他,抚平他这么多的不快乐。
我要放弃了,沈之方。这是一场持久战,我撑不下去了,不得不中途举起白旗,宣布退出。
搬家的那天,沈之方穿着一件灰黑条纹的线衫,将帽子翻起,遮住大半个脸,坐在地上,看我整理东西,亦不说话,我偶然回头的时候能看见他的长睫毛。很长很长,真是漂亮。
我一样一样向他交代,你的内衣我给你整理放在这里,橱柜里有浓汤宝,要是半夜饿了可以自己煮面吃,放小块浓汤宝味道就会很好,外卖和物业的电话号码贴在门背后,有事情就找物业,别自己乱糟糟的过,物业费都付了,不找白不找。
大概我很为自己感动吧。好像我是被抛弃的那个,却对他这么无微不至、恋恋不舍。
“走了”,我没有回头,只是往后挥了挥手。来的时候不过一个手提箱,走的时候却理出了5大袋东西。身外之物这么多,不带也都没什么,但我想离开得干净一点,把我生活的痕迹从这间屋子里抹去,也从我自己记忆里抹去。我慢慢的走出小区门口,已经叫了出租车在那里等我。最后一次回头看那间小屋,看见斜坐在窗台上的沈之方,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像一只风筝,偶然经留在此处,又随时可能飞起,或者堕下。
便想到我第一次来到这里,也是这般,他坐在窗台上,探出身子,那个时候他那个时候笑得很开心,从楼上扑下,一头扑在我怀里,像我是他爱了很多年的人一样。
没有沈之方,我可以活得很健康。
一周去做两次健身,做完健身之后总比较容易入睡。不太做梦。醒来很早的话就给自己做一个早餐,煮一点稀粥,配一点榨菜,吃得我极其满意。鸡蛋也煎得极其得意,圆圆的,单面焦,这一面带一点焦黄色,那一面又是糖稀状。多可惜,沈之方吃不到这样得意的鸡蛋了。
顶着7级大风在街头行走,带着两件要送洗衣房的外套,风吹得地上的沙尘往脸上簇簇的扑,我搓搓手,大喊一声,足下发力,一口气冲进了洗衣房。多可惜,这么大的风,沈之方只能自己送洗衣服了。
然而字句之间有那么长的停滞。我看卷宗看得异常吃力,在“夫妻共有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时间,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是夫妻婚后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之间,我想到的是,如果那一天下午,沈之方让我陪他看光碟,我不是忙着要去开会而是欣然坐下,并搂住他轻吻一下他的发梢,可能今天会是不一样的结果。
(那天我陪他逛街,就在这家店,他试了一件蓝得非常刺眼的夹克,问我好不好看,我说不好看。那么便活该沦至我今日一个人在这里,对那片已经不在的蓝,轻声说“好看”。)
每次他问我有没有想他,我异常干脆的回答想,是不是显得我太无趣。如果当时说“你猜”或者“没有”,或许反而能激起沈之方对我的兴趣也不一定。
如果那次我们接吻的时候,我并没有放那个屁。
我开始如一头牛,反反复复的咀嚼同一段稻草。反刍不由分说,亦不由我控制,在所有间歇,在每一张控诉丈夫如何不忠的女人面前,支离破碎的浮上来一句话,一张笑脸,一幕场景,一段对话,一些哭泣
某次亲吻的味道,是青柠味。
他左耳垂背面有一颗咖啡色的痣。耳垂圆圆的,亦非常可爱。
诸如此类,反反复复。但并不觉得痛苦,只是容易想得入迷。
陆续收到沈之方给我汇的钱。数额都不大,有时候五百,有时候一千,最多一次是两千三。
收到他的短信:“手头只有这些了,我慢慢还”。
我没有回短信,并且后来换了手机号码,其实工作这么多年之后,换手机号码对自己社会关系是一种损伤,但我竟然做出了此等壮举,非常有壮士断腕的快意。这种时候总是快意的,比如那天我从沈之方的屋子离开,也不是不快意的。我没有想到他会还我钱,从来无此奢望,但他毕竟还了,我亦猜不出是何用意。只是忍不住去揣测,为什么他会偶有余钱,沈之方一向是不存钱的,拿到钱便用光,就算欠债也无所畏惧。
是不是……
是不是后面有很多可能性,然而我并没有去填空。我知道我很怕沈之方与别人相好,并且相当疑心他断然已经和别人相好,但又觉得实在应该和我无干,我本不该去想那么多的。
我重拾和赵胖子的邦交,听他以一种“早知道你们会如此”,“沈之方这种人玩玩便过,认真你就输了”之类的高论教育我,也只是点头称是。我的朋友当然各个都说沈之方的不是,我从善如流的认同他们,他们又对沈之方极为好奇,要求我拿出猛料以飨读者。我也都一一满足他们。
“沈之方的乳头特别敏感,一碰就立起,百发百中,百试灵验。”
“沈之方不能吃辣,一吃辣就便秘,厕所一上就一个小时,臭不可闻。”
“沈之方便秘的时候就如女人来月经,脾气暴躁,还特别性欲旺盛。”
此类秘辛听得朋友们每个都很满足,我似乎也从中得到了某种满足。为何要和别人这么谈论沈之方,为何不提起青柠味的吻,咖啡色的痣,而非要把他说得如此不堪,我也并不知道。或许是这样,我就可以把沈之方于我的意义消解掉,挥发掉。
不要让任何人知道,我日日想他,想到沉迷,想到不自主的微笑,想到皱眉,想到叹气。
再见到沈之方,是一年半以后。
又是一个圣诞。极其萧索与枯冷。赵胖子约我去一家风头正健的酒吧,“全城的Gay都得去那里报道”,又说装修得很有风情,尤其是酒吧的中间有五根钢管,甚为风骚。我对人与事,其实都已经不太有热情。然而还需要假装自己的好奇不甘人后,便奋起直追的换上了甚为风骚的咖色尖头凿花系带皮鞋,还抓了几把头发才出门——看上去充满了某种斗志。
沈之方进那家酒吧的时间,比我晚一个多小时。我早有预感会在今夜重遇他,为此我特意穿了一双好鞋。我希望沈之方看见我的鞋与头发,我希望沈之方为我想入非非。如我揣测他那般,一遍一遍揣测我。
然而沈之方并没有看我。我在人群里偷望他,他的头发已经很长了,遮住大半边脸,不太看得清他的表情。仍然瘦,穿着一丝不苟的黑白细格三件套西装,扎暗红色领巾。抬手间,我便看见他的硕大蓝宝石戒指,和两年前那夜的一样。
所以想入非非的人是我。所以目光闪躲着追随他的人是我。我看见他侧脸认真倾听,看见他低下头去,看见他时而转动自己指间的硕大戒指,看见他没有看我。
从酒吧出来已经是夜里两点,夜到盛处,天色近墨,只有一点星光。我便朝那星光走去,心中有烈火熊熊在燃,几乎可以烧盲了双眼。
我忽然很渴望有一场雪。温柔又恬静的覆盖下来,在这火原之上。
便做了一个决定,如果今夜下雪,我便爱沈之方,沈之方便爱我,我就要带着我所有的银行卡去敲沈之方的门。如果他不给我开门,我便要在他的门前苦苦哀求不去,一直到他给我开门为止。一旦他开门,他便不可以再拒绝我,如果他拒绝我,我便从他家的窗口跳下去。
如果,今夜下雪。然而没有,没有雪,什么都没有。
原来两年过去了。我已经32岁,沈之方呢?我从未去求证沈之方的年龄。我总以为什么都不问,代表着我对他无所求。我以为那是一种暗示:我爱你与你的年龄你的名字你的过去都无关。然而或许沈之方听不懂,理会不到。或许他无所谓我爱不爱他或是怎样爱他。这样想来,大概我是亏了,一腔热血并没有卖给识货人知。
第二日沈之方却找上门来。我一夜没睡,很早便去上班,在事务所门口意外撞上了他。他仍然穿着夜里的衣服,可见并未归家。只是多戴了一顶黑色礼帽,配他极秀丽的面容,那般好看。他看见我,便轻轻一笑,同时摘下礼帽,微一弯腰,道:“早安”。
我无法拒绝,便请他进了事务所。事务所里有咖啡机,我又去给他煮咖啡。这次我知道他在背后看着我。我紧张得一直手震,咖啡便洒了出来,他来帮我,我连道不用,两人身体靠得极近,如果此刻我伸手,便可以揽他入怀。他的身体,我何其熟悉。
便脸红起来。我这么不甘心,简直注定一败涂地。
“为什么昨天看见我,没有理我。”他开口问我,语气竟然有一丝委屈。
“我……你也没有理我啊。”话说出口便觉得后悔,这样我几乎像小朋友斗气了。
“我很不快乐……你不要拒绝我……”,沈之方低低的说,停一停,来握我的手。我以为我会多么渴望与他的触碰,然而身体却条件反射般弹起,“不”,喉咙里的声音竟不似我的,又短促又尖锐,连自己都吓了一跳,咖啡杯应声落地,洒了沈之方一声,我又手忙脚乱的找纸巾,极其狼狈。
抬头看到了沈之方的眼睛。沈之方哀伤的时候,眼底有一点蓝。
他顿了顿,站起来,对我说,“我知道了”,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又听见他说,“我走了”。
这样竟然是沈之方前来求我开门,竟然是我拒绝了沈之方,多么可笑。这么美丽的沈之方,他要来握我的手。我大约很难过,又有一种近乎自虐的快乐,原来我不是非输不可。甚至我想,或许我伤害到了沈之方,原来沈之方可以被我伤害,不禁有一点沾沾自喜。
原来手刃爱人有这般的快乐。我忽然觉得自己实在很脏,在与别人讲沈之方的便秘与性欲时,我并没有觉得自己脏。然而此刻,我却觉得自己极脏。并在这脏里,找到了实实在在的理由——原谅我原本不配。
如果此刻有雪落下。但是没有雪。
赵胖子给我电话,是夜里九点零七分,我并未下班。这个时候的电话总不合时宜,要么来得太早,要么来得太晚,我略有狐疑,按下接听键,“喂”,然而那边很静,并没有人说话,“喂,搞什么”,我再问,以为是误拨,正欲挂断电话,却听见人声,沈之方的声音,沈之方说,“怎么这么慢,晚上没有吃饭吗”,然后是他的扑哧笑声。像痒极,骚笑。赵胖子说,“你来,要不你来,你来试试”,又过了数秒,便听见沈之方短呼了一声。
——我便知道这个时候他会短呼一声。并知道,然后他会屏住呼吸,他会闭上眼睛,咬住下唇,额上出细细密密的汗,最后是满足的轻叹。
还有大腿间的黏腻,我都知道。
赵胖子1米7的身高真让我恶心,赵胖子的小肚子真让我恶心,赵胖子右脸上的黑痣真让我恶心。我无法想象沈之方会把自己送去给赵胖子做。沈之方真是脏。我握着手机,越握越紧,然而那边已然挂了电话,我再拨过去,已经关机。
一直关机。果然是贱人,一对贱人。
我又打电话给其他的朋友,“你们今天谁见到了那个死胖子”,我劈头盖脸的到处找人问,“你们今天谁见到了沈之方”,“你们知不知道赵胖子和沈之方现在在哪里搞。”
我竟像一个嫉妒的夫。竟为他如此自取其辱愤怒。
终于问到原来今晚赵胖子带了沈之方回家,不过九点就开始搞,这么亟不可待,真是贱人。我便雄赳赳气昂昂的,一心急着要去捉奸,试图一脚踹开赵胖子的门——然而踹不开,便急着,一下一下狠命拍门。
“赵胖子,你给我滚出来!”
“沈之方,你给我滚出来!”
“你们这对贱人,给老子滚出来!”于是滚出来一个赵胖子,圆溜溜的脑袋,圆溜溜的肚子,还有,软塌塌的阴茎,垂头丧气的两个软蛋。我抬腿便向赵胖子的腿间踹去,赵胖子急闪躲开,我一脚踹空,险些跌倒。
“连照!你神经病!我就操了沈之方又怎样!”
我不欲争辩,直冲进他的房间。
“沈之方是你的吗?啊?”
“我和你这么多年的交情,你居然要为了一个沈之方和我动手。”
“上过沈之方的人,你有本事就都去动手!”沈之方笑眯眯的在被窝里探出脑袋看我。笑得真是山清水秀。
我冲到了床前,却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停了停,把地上的衣服丢往床上,沮丧的在床尾坐了下来,并给自己点燃了一根烟。
或许沈之方爱我。我想。或许他真的爱我。
眼泪就这样默默地流了下来,流了一脸。
沈之方就来摸我的脸,极温柔的摩挲,我握住他的手,他的手上有我的泪。
赵胖子倚在门边看我们。
“你们什么意思?在我面前表现恩爱吗?”
我不说话,沈之方也夫唱妇随不说话。
“哎呦,果然还真是恩爱啊——可恩爱又怎么样,你家沈之方还不是送上门来给我操。”
我急站起来,想说些什么,但什么也说不出,急欲甩脱沈之方的手,但沈之方一下子紧紧抓住了我,我便不知如何自处,又缓缓坐下。
“你穿完衣服,我们一起走吧”,我转身对沈之方说。就这样重新被他控制,这样想着,脸上的肌肉便不由我控制,一下一下抽搐了起来,按都按不住的抽搐。但我没有退路,今天我这样急冲冲的跑来宣布自己对沈之方的所有权,今天我这样任由沈之方摩挲过我的脸——那么活该我没有退路,沈之方终是得逞了。
沈之方粘湿的手心多热,热得如我正握着一团火。我抬腿跨入这炼狱之门。都是火。沈之方细细的齿是暗暗的火,沈之方狭长的眼睛里有一抹跳跃的火。我的过去与未来,都被这火,一应燎去。
———— T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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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5
像我这样一个失业女青年
因为失业,在北京呆得百无聊赖,所以带着刘阿大回了老家。
老家的老宅已经很破了,清末的房子,连大表哥家都已经买了新房子,装修已近尾声,大概很快就会不住了。
门都是木门,地面都是青石。木门都已经开始腐烂了,大大小小的洞,阿大一低身,就可以从洞里面跑出来。我怕阿大走失,找了大大小小的石块来堵这些洞,阿大再也没有办法往外跑。坐在老屋高高的窗户上往外看,我也搬了小凳子,踩着从窗外看阿大,彼此都很惆怅。
一如失业的心情。阳光太烈,有轻微的晕眩和失落,对未来的茫然。
这一夜,隔壁的女孩开始变身。她忽然发现自己可以从一棵参天大树中等到能量,她可以控制这棵树做任何事。她成了树的主人。
世界即将天翻地覆。这一夜,有多少人在暗里,悄悄变身。
隔壁的女孩来找我,说,你对北京比较熟,我们一起上路,去北京吧。
“怎么去呢?”
“骑着我的树。”于是我们骑着她的树出发了。她将树缩成只有十层楼高,树冠上有两个座位,在她的意念帮助下,我飞升了上去。“没有靠背,有点怕”,我讪讪的说,她只是很简单的说,“我不想你掉下去,你自然怎么都掉不下去。”
树就这样开始滑动,极为平稳。我渐渐有点放松,然而无屏障的坐在这么高的座位上,心理还是有凛冽之感。然而又有一种奇怪的愉悦,这次真的是俯视这个世界。
然而,被选中的人,为何不是我。
在某个城市的某条商业街上,我们停了下来。“我要喝水”,她说,一边说一边扫视着下面的店面。但这是深夜,即便是商业街,此刻也已经灯火阑珊,门窗紧闭了,“这家”,她对着一家玻璃门的店说。我注意到,自从她变身以来,她说话越来越简短。简短到朕即天下。树的左枝轰然弹出,扫过那片低矮的门店,顿时一排房子都成了瓦砾,有几具人身从里面飞出,狠狠得摔在了街面上,毫无意识,就从一个人变成了一滩东西。树枝抓到了一瓶矿泉水,直递给树冠上的她。
她喝了水,没有再问我要不要。也没有看街面上的血肉。只是说,“走”。
这个时候地底开始剧烈耸动,在我们前方十多米。一个人身鱼尾的金发碧眼女孩探了出来,然而不能说她是美人鱼。因为那巨大的,黏腻的鱼尾,青黑色的,和童话里并不一样,倒像某种泥鳅之类的东西。
我身边的女孩明显被激起了好奇心。
“你是谁”,她问鱼尾女孩。自从她变身以来,我就再也没有听过她用问句了。
“你不是我的对手”,鱼尾的女孩看着树上的女孩,下了这个结论。“我看得出,你变身不过才一周多,而我”,她自信的一挺胸,“我已经从美国赶到了这里,要去北京参加奥运会,自然比你时间要长。”
女孩的脸色变了变,终究没有说出什么。
“你不用太得意,这个世界上,现在,比你强的人很多。”
树根就在这个时候,从鱼尾女孩的脚下长出,将她困在其中。
“你不过是一个初级变身者”,水的能量散开,她游弋开去,轻而易举的摆脱了树根之囚。瞬间便到了街的那头。
“北京见,我会去水立方参加游泳比赛的。”长街上只剩这么一句。
身边的女孩轻咬下唇,做了一个决定,“我要你成为我的帮手”,我又喜又怯,这个时候便能感觉到一股极其痛楚的热流洗刷着我的神经,待我醒来,睁眼便望见天边隐隐的朝霞,我竟起了惧怕之心,“第一天害怕太阳,这是正常的”,女孩看着我,“你现在已经成了这棵树的二主人,可以尝试感觉一下自己的能量”,我便学着像女孩一样控制着这棵树,前进,后退,扫射,飞起——原来,是这样的感觉,拥有力量是这么美好的事情。
“记住,你是被我赋予的。”
“记住,你不是被上天选中的,你只是被我赋予的。”最初很快乐,接着不怎么快乐,然后很不快乐——即便拥有了超人能量,却不能有自我意志。
我开始变得很嗜血,杀人可以是自主的,并且是许可的。我忽然在杀人这件事上找到了平衡与自尊,一次次沉迷其中。
晚天无可奈何垂落。
然而到了北京——就在京郊,我们的树正在疾速运行,这时候我忽然觉得一丝不祥,而她与树都已经停了下来。一排手持枪械的人出现在我们面前。
“你们一路上杀了很多人,我们都有记录和备份。”
“那又怎样?”
“我们不会让你们进京城的,你们这个时候进京,一定是想破坏奥运。”
“那么,来战罢!”树腾空而起,而树根如章鱼般向那些人抓去。但一群嗡嗡叫着的虫子从天而降,我急欲控制树右转,然而却猛然发现,自己的意志传讯到树那里,如泥牛入海,再也激不起一丝反应。树这时没入泥中,欲土遁而去。
“早料到如此”,巨大的石壁出现在我们面前,“这个程度的妖化而已,你以为我们就束手无策了吗”,轰的一声,我从树冠上急坠往下,“她送给你们了,你们接着”,树转换方向,趁我被抓住的瞬间,疾驰而去。
我又急又恨——我知道,我已经被她放弃了。
在实验室里悠悠醒转过来,看见一张皱纹满面沟壑的脸,“你醒来了”,极其和蔼的声音,“我们替你做了检查,知道你是受控制的,现在我们已经从你身上提取了抗体,之后普通的人注射了疫苗之后,就不会再容易受控制了。”
“唉,可惜还是晚了,水立方里面……”
“怎么”,我想到了那个鱼尾女,赶忙追问。
“你自己看视频。”
我看见水立方的游泳比赛,在一片血红的游泳池里,鱼尾女独自一个人游完全程,夺得冠军,观众起立,为她欢呼鼓掌。
“这些观众?”
“如你所见,都被她控制了。”
“其他选手呢?”
“你看这血池。”满面沟壑的脸殷切得看着我,“所以我需要你的配合,将你变身前后所有的事情都告诉我,我们需要你的帮助”。
长久以来被遗弃的心情忽然得到了释放——此刻,我正如此强烈的被需要着。
然而,事情并没有好转。我日日看着每天一批批士兵被派出去,却再也没有回来,心中无比悲痛。
思索良久,我终于推开最高指挥部办公室的门,走了进去,提出了我的看法,“我觉得现在只有一个办法,给我注射高浓度的妖素,让我再次变身,否则正常的人类不可能取胜。”
“但你……很有可能……”
“是的,大约在一周时间里,我可以自我控制,一周以后……请在我身上安装定时自爆装置吧!”
“……好吧,你去,国家会记住你的牺牲的。”
我怀着未知的命运,大义凛然的走在了前赴战场的秘密通道里,这个时候,心中涌出了一个念头:
“我终于找到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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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个故事反映了就业的强竞争性(在最初妖怪的就业问题上,主人公再次被遗弃鸟,可见预见其失败挫折无能的心情),还有失业女青年仇恨社会报复社会的一面,但随着国家的召唤,主人公又成了一个英勇报国的小LOLI。这反应了失业心态下,对寻求发挥自己人生价值的强烈需求。









